快訊

女助理當小三!電子公司老董遭控搭車「手放胸部」 元配氣炸提告求償

民進黨正式提名黃世杰、莊競程 賴總統推薦:桃竹最佳人選

空襲前後全被看光!外媒:伊朗秘密接手中國衛星 鎖定中東美軍基地

國民黨贏了!原中央黨部不是「不當黨產」 黨產會敗訴確定

國民黨中央黨部原大樓遭行政院不當黨產委員會認定為不當黨產,追徵11億元,國民黨提告撤銷處分;最高行政法院審理認為,黨產會對如何認定國民黨以「交易時顯不相當對價」取得土地及建物沒有釋明,今撤銷處分判國民黨勝訴確定。

黨產會2018年7月24日認定,國民黨取得台北市中山南路11號的建物,是違反政黨本質、悖於民主法治原則取得的財產,因土地已移轉他人,原建物也拆除無法返還,處分從國民黨的相關財產追徵價額11億3972萬9956元。

國民黨提告請求撤銷處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審判國民黨敗訴,國民黨上訴,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如何計算追繳的財產價額以及認定是黨部不當黨產,有再調查必要,廢棄原判決發回更審。

更一審審理認為,國民黨購買原中央黨部的土地、建物,後來將原建物拆除,1998年間重建為後來的建物,2006年賣給張榮發基金會,並在黨產條例施行後申報,土地及建物在2016年8月10日黨產條例公布施行當時,已屬於張榮發基金會所有。

更一審判決書指出,國民黨1990年承購土地及原建物時,並沒有恣意壓低價格,難認有「顯不相當之對價」之情,且黨產會對如何認定國民黨以「交易時顯不相當之對價」所取得,更未見敘明,撤銷處分,判國民黨勝訴。

黨產會不服更一審判決提上訴,最高行政法院審理,維持更一審合議庭見解,駁回黨產會上訴案,判決國民黨勝訴確定。

張榮發基金會外觀。聯合報系資料照
張榮發基金會外觀。聯合報系資料照

行政院 黨產條例 國民黨 不當黨產委員會

延伸閱讀

基市府爭取東岸商場一樓先整修

國民黨新北小雞 憂藍白若被分化 恐綠營得利

彰化縣長選戰…加入國民黨抗綠? 邱建富:不可能

國民黨主席之爭外部化?柯建銘:立法院會是戰場

相關新聞

第13度出庭!鄭文燦涉貪案首度實質審理 汙點證人接受三方詰問成焦點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時任桃園市長涉貪,桃園地院歷經年餘法官更迭,終於完成準備程序並確認監聽及偵訊等均具證據能力,今天上午首度進行審判程序,庭審聚焦關鍵汙點證人的被告廖力廷將接受三方詰問,釐清賄款流向及決策過程,證詞可信度也將影響判決走向。

大戲登場!YT「眾量級」侵占案 檢方聲請傳喚Andy作證與家寧對質

YouTuber頻道「眾量級」情侶檔Andy、家寧分手後,頻道母公司群海娛樂爆發財務糾紛,家寧一家四口遭檢方依業務侵占、背信及刑法以不正方法逃漏稅捐及妨害電腦使用等罪起訴。新北地方法院今再度開庭,檢方聲請傳喚Andy出庭作證,與家寧一家對質;家寧則堅持頻道是當初分手後,男方同意送給女方,因此就妨害電腦使用部分拒絕調解。

影/重大刑案判決不符人民期待 藍委推「鞭刑公投」訴諸民意

針對近年重大刑事案件頻傳,重大罪犯所施予刑罰卻未必符合人民期待,國民黨立院黨團立委洪孟楷、林沛祥、林德福、羅智強、廖偉翔、黃健豪、楊瓊瓔上午舉行記者會,宣布推動「鞭刑公投」以訴諸民意。

中油最貪執行長不想被關 被羈押提抗告遭高等法院駁回

中油煉製事業部前執行長徐漢涉貪,於一審宣判前破壞電子監控設備棄保潛逃,落網後遭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徐漢不服提起抗告,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後,認定徐漢逃亡事實明確且仍有逃亡之虞,日前裁定駁回抗告確定。

悍女大鬧台中地院!狠甩律師公會理事長巴掌 遭收押13天火速起訴

台中林姓女子接連攻擊恐嚇律師,17日在台中地院更當眾朝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狠甩一巴掌,法警無作為、中院又以新聞稿辯解開脫,引爆全台律師怒火;因林持續在網路揚言殺人,檢方20日傳訊後將其逮捕、聲押獲准,13天火速偵結依恐嚇、傷害等罪嫌起訴她。

六福村東非狒狒脫逃被射殺…桃農業局技工下令開槍 二審獲緩刑免關

六福村主題遊樂園的東非狒狒3年前脫逃,卻在圍捕時中彈死亡,引發爭議,下令指示獵人開槍的桃園市農業局前技工徐景鵬被檢方起訴,一審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犯野生動物保育法的非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罪,判徐8月徒刑;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改判6月得易科罰金之刑,併科罰金25萬元,並宣告緩刑3年,1年內需支付公庫8萬元。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