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高官變內鬼!金馬澎勤務指揮主任收賄洩密 遭重判14年
曾任海洋委員會海巡署金馬澎分署勤務指揮中心主任的莊姓男子,利用掌握海巡艦艇動態、勤務部署及雷情監看等機敏資訊,長期向從事越界捕撈、走私及偷渡的不法人士通風報信,並收受現金及其他利益。金門地方法院審理認定其涉犯違背職務收賄、洩漏公務秘密及非法利用個資等13罪,判處有期徒刑14年、褫奪公權4年,並沒收犯罪所得188萬5940元。
福建金門地方法院判決指出,莊男歷任金門海巡隊隊員、科員、分隊長及巡防科專員,案發時擔任金馬澎分署勤務指揮中心主任,負責轄區海域與岸際勤務指揮、情資統整及艦艇調度等核心工作,可接觸勤務分配、雷情監控畫面、查緝案件與個人資料等高度機敏資訊。
法院認定,莊男明知相關資訊屬公務機密及受法律保護的個人資料,仍為牟取私利,長期向越界捕撈、走私及養殖採收等違法業者洩漏海巡艦艇動態、海域巡防狀況與查緝情報,並以「不予取締」或「僅驅離不帶案」方式包庇對方,作為收受現金與其他利益的對價。
此外,他也透過通訊軟體將海巡勤務分配、雷情資訊系統畫面、查扣案件內容,以及受裁罰人與非法入境人士的個人資料,轉傳給中國大陸執法人員、違法業者或其他人士,甚至把勤務群組資料轉傳友人。
法院指出,莊男利用職務掌握的資料收賄,構成有調查職務公務員違背職務收賄罪5罪;另因多次洩漏資料並非法利用個人資料,成立公務員非法利用個資罪6罪,以及為大陸地區洩漏影像消息罪1罪;另一次轉傳勤務資料給友人,構成洩漏國防以外秘密罪。各罪犯意不同,合併論罪共13罪。
合議庭指出,莊男身為海巡機關具調查犯罪職權的公務員,負責海域巡防與邊境管理核心勤務,卻長期把勤務資訊、艦艇動態與雷情畫面當成交易籌碼,向違法活動提供保護傘,使應依法中立運作的邊境執法機制,淪為可以用金錢換取寬縱的工具,嚴重破壞海域執法秩序與國家機關公信力。
法院並指出,莊男犯行橫跨期間長、涉案對象多,且透過他人代收款項、帳戶流轉及境外兌換等方式掩飾犯罪所得,顯見其有計畫利用職務牟利;其洩漏的勤務部署與雷情資訊,一旦外流,足以讓非法活動者掌握海巡部署,削弱查緝效果。
不過,法院也考量莊男過去無犯罪紀錄,偵查與審理期間均坦承犯行,並已繳回全部犯罪所得188萬5940元,且家庭仍有三名子女就學,經濟多仰賴其配偶維持,並有高血壓與痛風等慢性病,因此在量刑時一併斟酌。合議庭最終判處莊男有期徒刑14年、褫奪公權4年,檢察官與被告均可在判決送達後20日內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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