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挑釁影片在西門町遭砍死...父氣喊「不必假釋」 主嫌判關9年3月定讞
袁姓男子5年前在西門町日租套房遭砍死,檢方依殺人罪嫌起訴主嫌劉宗仁、莊賀程、李立國、簡建國,劉否認想殺人,堅稱「使用西瓜刀不必然就是要殺人」,最高法院依傷害致死罪判劉9年3月徒刑定讞。
共犯莊賀程、李立國、簡建國也被法院改依傷害致死幫助犯判刑,一、二審判莊3年11月、李3年11月、簡3年6月徒刑,案件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而定讞。
袁2021年7月17日下午入住台北市西門町的日租套房,隔日凌晨1時許,劉宗仁(34歲)等人隨之進入,不到5分鐘就離開;袁被發現躺在屋內地板上呻吟,左大腿有明顯刀傷,送醫仍因失血過多死亡。警方調閱監視器,循線逮捕劉宗仁、莊賀程(27歲)、李立國(46歲)、簡建國(34歲),依殺人罪移送偵辦。
檢方調查,劉宗仁與袁因毒品買賣有1000元財務糾紛,袁約劉到套房,表示欲還款。劉找來莊賀程、李立國、簡建國助陣,袁嗆聲要丟汽油彈報復惹怒劉宗仁,劉持西瓜刀砍袁左大腿。檢方將4人全依殺人罪嫌起訴。
一審開庭時,劉宗仁承認傷害致死罪,但否認殺人。劉表示,他沒有要殺死袁的想法,莊賀程、李立國、簡建國3人則否認犯罪,請求法官判他們無罪。
死者父親說,「錯的人沒有人會說『我錯了!』都是狡辯!」質疑抄心經就能靜下來?他說,母親因思念孫子而過世,劉宗仁卻一點誠意都沒有,真的有認錯就在監獄裡面修行,還說「希望從重量刑,假釋也不必了」。
檢察官指劉宗仁用西瓜刀往死者左大腿深刺,割斷左側股的動脈,一般人都知道動脈破裂會致死,劉主觀上確有殺人犯意,且案發後迅速離開現場,該當刑法殺人罪。
一審審理發現,袁當天先傳送「你現在敢過來喔,希望你找越多人來啦,押看看啦,其實再來押看看啦,我很喜歡挑戰你。」「狗急跳牆嘛,你看我敢不敢汽油這樣一顆一顆丟啦,你等著看。」挑釁影片給劉宗仁,且房間內確實備有摺疊刀,劉有所顧慮。
一審認為無從證明劉宗仁是刻意要取命,但認定劉有傷害犯意,導致被害人死亡,改依傷害致死罪判劉9年3月刑。
二審認為劉宗仁僅因毒品債務、被害人挑釁,就持刀以為「教訓被害人」,為本案的事主,莊賀程、李立國、簡建國為「相挺」,分別為劉宗仁取得刀械、在場助勢、現場把風並處理逃亡及湮滅罪證等,且犯後未能坦然面對所犯錯誤,維持一審判決。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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