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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酒駕易服社會勞動 執行時竟恐嚇觀護員「一起死」又被判拘役20日
朱姓男子因酒駕被判刑2月確定,檢察官同意讓他易服社會勞動,結果朱在執行過程感覺不滿,竟情緒失控於LINE群組標註莊姓女觀護佐理員名字寫下「大家一起死」;執行機關立即通報檢方簽分偵辦,台南地院判處拘役40日,案經朱上訴認罪,台南高分院改判20日確定。
判決書指出,朱姓男子因酒駕被判刑2月確定,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准其易服社會勞動,結果朱在台南市東區東智社區發展協會執行過程,對諸多細節表達不滿,又情緒控管不佳,竟於通訊軟體LINE標註莊姓女觀護佐理員名字,恫稱:「要死明天我去找你大家一起死」。
該LINE「社會勞動」群組包括協會督導、其他社會勞動人及莊女,朱在2024年12月17日晚間8時40分留下該訊息,威脅莊女生命身體安全,協會立即通報地檢署,檢方簽分偵辦;偵訊時,朱矢口否認恐嚇,辯稱那時候只是情緒比較激動,他是無心的。
台南地院審理時,朱仍否認犯行,辯稱並不是要針對莊女個人,只是要反應服勞役的不滿,法院不予採信,認定文字已明示被害人恐面臨死亡威脅不測,依犯恐嚇危害安全罪,判處拘役40日。朱不服,提起上訴並認罪,請求從輕量刑,並希望能獲得緩刑宣告。
台南高分院合議庭指出,經聯繫莊女詢問調解意願,莊女表示不用調解,同意原諒,尊重法院判決;考量朱因一時失慮而犯恐嚇犯行,既已認罪及獲得告訴人原諒,請求從輕量為有理由,原判決所處之刑部分撤銷,改判拘役20日,另因2024年觸犯公共危險罪,不予緩刑宣告。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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