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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業BRT司機被控到站不開門放人 一審拘役二審逆轉判無罪
台中市周姓男子是巨業客運的BRT司機,前年初執勤時被劉姓乘客指控,雙方因行車、關門速度發生口角、推擠後,周明知劉欲在該站下車,但仍逕自關閉車門,讓劉無法下車,劉提告妨害自由,一審判劉拘役10天、緩刑2年,二審逆轉,認定周主觀無妨害自由犯意,判無罪,全案確定。
檢警調查,周姓男子是巨業交通公司的BRT司機,前年1月初駕駛310區2路線公車,劉姓乘客在西區台灣大道的科博館站上車後,劉原本欲在晉江寮站刷卡下車,但劉因不滿行駛期間,周的行車及關門速度,雙方有口角與推擠。
劉姓乘客指控,周姓司機明知他欲在該站下車,卻操作車門開關,將公車車門關閉,劉先大喊「我要下車」,隨即轉身回頭伸手戳向周,還稱「聽到沒有、我要下車」,周則回應「不要攻擊我,我會告傷害,這裡都有錄影、錄音」,周在靜宜大學站停車後報警,劉指控周涉犯妨害自由。
台中地院勘驗當時車內監視器後,認定案發時,劉已大聲向周告知欲下車,但仍在同時間操作公車儀表板關閉車門,強行將劉載往下一站,有涉犯強制罪的直接故意,判拘役10天,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另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
周姓司機不服上訴台中高分院,仍主張當時背對乘客,且服務對象不只一人,沒聽清楚當時乘客的說話,因已確認乘客都已下車,所以就要行駛到下一站,雖然開關車門的速度讓乘客覺得快,但平時工作就是如此,沒有故意不讓下車。
台中高分院勘驗影片後認定,有兩名乘客已陸續下車,劉在事隔3秒後才轉身欲下車,但當時車門已緩緩關起,劉才大喊「我要下車」,此時公車已啟動,且劉在周開車進站,停妥車輛、打開車門時,都沒有轉身要下車的動作,認定周沒有妨害乘客下車自由的犯意,改判無罪,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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