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持刀割破立委鄭正鈐不同意罷免布條 新竹男判罰4千
新竹張男因飲酒後情緒不穩,去年7月持刀割破立委鄭正鈐的「不同意罷免」選務布條,導致布條受損不堪使用。新竹地院審理後,依毀損他人物品罪判處張男罰金4千元,得易服勞役4天。
判決書指出,張男去年7月12日凌晨,在北區長安路附近,見路旁插置由立委鄭正鈐辦公室主任謝男管理的「國民黨立法委員鄭正鈐」不同意罷免選務布條,竟拿出隨身攜帶的刀片,接連割破2面布條,隨後離去;謝男發現布條遭毀損後,隨即向警察局第三分局報案,警方循線調閱監視器畫面鎖定張男身分。
法官審理時,張男對於犯行坦承不諱。他供稱當時是因為喝了酒,導致情緒不穩定,才會一時衝動持刀片毀損布條。雖然張男在庭上表達有與告訴人和解的意願,但因謝男並無和解意願,雙方最終未能達成共識。
法院認定,張男雖是接連割破2面布條,但在密切接近的時間與地點所為,應視為接連施行的接續犯,僅論以一罪。法官審酌,張男僅因酒後情緒問題就毀損他人管領的選務布條,法治觀念薄弱,所為實無足取。
法官認為,張男因酒後情緒不穩,竟毀損選務布條2面,考量其坦承犯行態度,雖有意願和解,但鄭正鈐陣營工作人員並無和解意願,導致未能達成和解,最後依毀損他人物品罪處罰金4千,得易服勞役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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