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林渝鈞涉放高利貸 全盤否認又刪除手機對話滅證 裁定收押禁見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林渝鈞疑充當金主,涉嫌放高利貸收取重利,疑逼迫高姓包商簽下1億元債權約定,林被控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等罪,檢方今天凌晨聲押。基隆地院法官考量林全盤否認且刪除手機內對話紀錄,認為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之虞,下午裁定收押禁見。
基隆地檢署昨發動搜索,將林和另13名被告帶回調查。林被控涉犯貪汙治罪條例藉勢藉端勒索財物等罪,今天凌晨3時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林渝鈞,林前妻蔣女、密友李姓女工友分別諭令100萬元、6萬元交保,其餘被告請回。
蔣女覓保無著,檢方同意後100萬改為20萬交保,上午10時42分完提領二次現金級辦妥交保上出地檢署。
基隆地院今天上午11時30分開羈押庭訊問,經法官訊問後,認為林渝鈞(44歲)任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機會故意犯重利、恐嚇罪嫌及另犯洗錢防制法第19條洗錢罪嫌,林向法官全盤否認檢察官所指控犯罪情節。
基隆地院說明裁定理由,指林渝鈞自承他與告訴人間有高額、高利的借貸糾紛,法官認為他的行為已明顯與公務人員廉潔自持原則相違背,依檢方提供相關證人等證述明確及檢附相關證據,認為林犯罪嫌疑重大。
另因檢調查出林渝鈞已有刪除手機內對話紀錄行為,法官認為尚有其他共犯待檢警追查,以詳細勾稽犯罪細節,依相關事實認為林有湮滅證據、勾串共犯之虞。且無其他侵害更小之手段得確保偵查順利進行,依刑事訴訟法規定裁定羈押,並禁止接見、通信及受授物件。
據了解,林渝鈞放款資金來源則是檢方下波清查重點,懷疑來自政府單位、地方仕紳、友人或警界人士等,尚未查清,不排除還有下波行動釐清。
林渝鈞透過前妻蔣女和李姓工女帳戶,借款給亟需資金的高姓包商,累計金額達2230萬元,雙方還約定在基檢前廣場交付數十萬至百萬元不等的利息。蔣女和李女究竟僅出借帳戶、不知情被利用,或從中媒介抽成擔任白手套,仍要進一步釐清調查。
另因高姓包商無力支付高額利息,林渝鈞為確保債權,與高姓包商簽下1億元約定,檢方尚要釐清高姓包商是否確實欠款1億元,或是遭林渝鈞利用權勢脅迫簽下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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