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健保無罪定讞 嘉市眼科醫師慶幸司法還公道
嘉義市眼科醫師賴麗如5年前被控健保申報不實,遭嘉檢依詐欺罪嫌起訴,一審判處2年徒刑、得易科罰金;日前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判決無罪定讞,賴麗如今天慶幸司法還公道。
賴麗如今天發布聲明表示,在嘉義地區行醫近30年,診療患者逾10萬人次,白內障手術逾1萬例,長年每月公益義診已數百場次,這場官司改變自己人生軌跡,這段期間更承受很大壓力,慶幸司法最後還公道。
賴麗如表示,未來將持續推進弱勢兒童視力檢查、免費配鏡,她所創立的牛爸爸健康促進關懷協會,將繼續為雲嘉南地區患者服務。
據嘉義地檢署起訴書,嘉義市一家眼科診所被控為規避開刀項目申報健保費規定,由眼科醫師賴麗如開刀項目,向健保署申報為其他醫師操刀,涉從中詐領健保費,檢方依詐欺罪嫌起訴;經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判處賴麗如應執行有期徒刑2年,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2000元折算1日。
全案經上訴,據台南高分院判決書,這起案件發生當時,健保署對於支付白內障手術,如有數位醫師進行共同診療情形,並未規定必須以實際執行手術的醫生名義進行申報,因此,自難認定賴麗如有詐欺犯罪不法意圖,原判決關於賴麗如所處罪刑均撤銷,前項撤銷部分,均無罪,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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