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被爆離婚NONO!朱海君緊牽「護花使者」 真實身分曝光了

影后桂綸鎂當鄰居!他晚11年入手 每坪省下28萬

車故障在拖吊車上竟被測速拍照開罰單 車主:我就問要怎麼超速?

桃園60歲男離奇失蹤 家人追問才知八旬老父竟將他棄屍埔心溪

桃園市蘆竹區一名60歲、自幼罹患小兒麻痺的黃姓男子在過年期間失蹤,87歲老父親昨被追問後才坦承,兒子已於21日在家中過世,他因不知如何處理後事,當晚獨自用推車遺體丟入溪中棄置。警方根據老父親描述,果然在蘆竹區大新路大新二號橋下的埔心溪畔發現黃男遺體。全案已報請桃園地檢署檢察官相驗,釐清確切死因。

據悉,黃男未婚、長年拄拐杖行動,母親過世後便與老父親同住相依為命;家中共有4名兄弟,其餘手足均未與父兄同住。黃男弟弟與弟媳昨日返家過年時,發現平時都待在家中的哥哥不見蹤影,察覺有異後向老父親追問。

老父起初聲稱黃男已於21日死亡、遺體已送往火化,但家屬對此說法存疑,持續追問下老父才改口坦承,他於21日晚間7時許發現兒子陳屍床上後,獨自以推車將遺體推至埔心溪中棄置。家屬隨即於傍晚向蘆竹分局大竹派出所報案。

黃男弟弟受訪時說,19日曾返家探視哥哥,當時已發現哥哥身體狀況明顯不佳,未料昨天下午再度返家時,哥哥竟已不見蹤影。他坦言,得知父親將哥哥遺體丟入溪中時內心相當震驚與難過,但因父親年邁且患有失智症,平時言語顛三倒四、表達混亂,研判父親應是在慌亂中不知如何處理後事,才做出此舉。

警方指出,員警獲報後立即動員,根據老父親描述,在大新二號橋下方埔心溪畔尋獲黃男遺體,初步勘驗死者衣著完整且無明顯外傷,不排除黃男是自然死亡。全案已報請檢察官相驗,以釐清死因及老父親是否涉有刑責,後續案情仍待進一步調查。

桃園市蘆竹區1名黃姓男子失蹤,家屬報案後,80多歲父親坦承是自己將他的遺體推至河中棄置。圖/民眾提供
桃園市蘆竹區1名黃姓男子失蹤,家屬報案後,80多歲父親坦承是自己將他的遺體推至河中棄置。圖/民眾提供

家人 推車 遺體 死亡 小兒麻痺

延伸閱讀

開學了!桃園南區5警局啟動護童專案 分局長現身校門口

桃園人妻晨間潑酸毀夫雙眼 獲緩刑理由曝光

彰化竹塘慈航宮總斗首之爭 第三輪PK分勝負桃園人拿下

酒後不開車竟「開槍」?桃園男叫代駕回家 沿途持空氣槍朝天狂轟

相關新聞

影/大甲媽遶境彰化爆衝突釀3官警受傷 再拘3滋事男建請羈押

大甲媽祖遶境本月18日深夜行經彰化市自強路時,爆發警民衝突,造成彰化警分局偵查隊長蕭登元等3名官警受傷送醫,被當場陳逮獲陳姓男子已被檢察官聲押獲准外,警方並持續赴台中市拘提均有前科紀錄的3名涉案人,今天依違反組織犯罪、恐嚇、妨害公務、傷害、妨害秩序等罪嫌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並建請羈押。

新北最大菡生婦幼中心傳串通孕婦詐保 女院長今裁150萬元交保

新北市板橋區知名婦產科機構菡生婦幼診所遭檢舉涉嫌詐領健保補助費,新北檢方昨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展開搜索行動,並帶回院長邱淑芳及多名醫事人員經漏夜調查,女院長邱淑芳今裁定150萬元,副院長林文傑 120萬元交保。

剴剴虐死案「女社工判刑2年」 郁方:不管判幾年都是輕判

1歲10月大男童剴剴遭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凌虐致死,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兒福聯盟女社工陳尚潔有期徒刑2年;藝人郁方今天出庭聽判後表示,不管陳尚潔判幾年,對她們來說都是輕判。

保母虐死剴剴兒盟女社工陳尚潔遭判刑2年

1歲10月大男童剴剴遭保母劉彩萱、劉若琳姊妹凌虐致死,檢方依過失致死罪起訴涉訪視不實的兒福聯盟社工陳尚潔;陳女否認犯罪,檢方建議從重量刑,台北地院今宣判,陳女被判有期徒刑2年。可上訴。

京華城案 北院暗批柯文哲 干擾獨立審判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被控在京華城容積率收賄、侵占政治獻金等案,一審依違背職務收賄、侵占政治獻金、KP小物募款所得等,重判十七年徒刑,褫奪公權六年。台北地方法院昨公開判決書全文,暗批柯使法院承受不當壓力、干擾獨立審判空間。

跑山獸收10萬挨轟!登山專家挺「勘查能力台灣無人敵」 早料遭忌妒

山搜高手「跑山獸」羅培德(Petr)去年8月接受10萬元委託,協助尋找一名在台中失蹤的黃姓山友,歷經多次搜山後最終尋獲遺體,卻因收費問題遭外界質疑,引發搜救圈與網路熱議。對此,登山專家蔡日興發文力挺,直言Petr的探勘能力台灣恐怕無人能追,甚至早預料會因表現突出遭到忌妒攻擊。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