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頸案辯護人主張善款抵賠償金?同業稱奇:有創意 當律師有點耽誤了

新北市校園割頸案,「乾哥」郭姓少年與教唆的「乾妹」林姓少女各判刑12年、11年確定。受害者家屬楊爸爸日前記者會上,指兇手的律師開庭竟稱民眾捐款1424萬元當賠償金,「把全民的納稅錢全部很充分利用,這是對的嗎?」甚至兩名加害者的律師費也由全民埋單。

對此,律師王至德在「法老王 - 王至德律師」臉書粉專表示,這對乾兄妹的律師是法扶律師,酬金是法扶給的,法扶主要的經費來源是司法院給的,司法院的預算主要來自全民繳稅,「所以說他們的律師費是全民埋單,也不算錯」。

不過,王至德說,法扶律師的原意是幫助沒錢請律師的人可以有一個最起碼的程序保障,只看有沒有錢,不看是非對錯。而且乾兄妹犯的罪是強制辯護案件,就算法扶不派律師,法院也要指定義務辯護律師,一樣是由全民埋單。以現行制度,所有的重刑犯的律師費都可以要全民埋單。

另外,捐款是否能當成賠償金?王至德表示,他猜想比較可能的情況是,律師在幫乾哥答辯的時候,主張雖然被告應該賠償,但是因為被害家屬也從捐款得到補償,所以要降低乾哥的賠償金額。

「如果乾哥的律師真的這樣主張的話,我只能說非常有創意」,王至德表示,畢竟捐款與賠償的概念根本天差地遠,捐款是出於民眾的愛心,目的是幫助被害家屬、慰撫被害家屬的心靈,跟損害賠償完全不是一件事,「要拿捐款來抵賠償,真的還滿有創意的,當律師有點耽誤了」。

此外,有大學生因為公開乾哥乾妹的個資挨告,以30萬元和解。王至德表示,違反個資的刑度是5年以下,不過因為是對未成年人犯罪,依照兒少法的規定要加重1/2,所以最重可以判7年半,如果不和解會被判有罪、有前科。不過,因為乾哥、乾妹日後也需要賠償被害家屬,因此被害家屬可以在大學生還沒把錢給乾哥、乾妹之前聲請強制執行,讓大學生直接把錢給家屬,才不會讓乾哥、乾妹一邊跟大學生拿錢,另一邊跟被害家屬說沒錢賠。

另外,他說,據稱乾哥在開庭時還對自己的律師指著大學生說「這齒欸,是找死」,乾妹則是開庭時狂吼「我沒有殺人」、「是關你屁事」等語,「我不是專家,不過我真的很難相信乾哥、乾妹這樣真的有覺得自己在做錯事」。

新北市校園割頸案,楊爸爸說,兇手的律師開庭竟稱民眾捐款1424萬元當賠償金,「把全民的納稅錢全部很充分利用,這是對的嗎」。本報資料照片
新北市校園割頸案,楊爸爸說,兇手的律師開庭竟稱民眾捐款1424萬元當賠償金,「把全民的納稅錢全部很充分利用,這是對的嗎」。本報資料照片

律師 捐款 割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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