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美濃大峽谷不止一個犯罪集團 嫌犯假種水蓮真盜挖
高雄「美濃大峽谷」經檢方追查發現不止一個犯罪集團在運作,而是有不同團伙同時用類似手法賺取暴利,其中橋頭地檢署即查出,以羅姓及黃姓男子為首的犯罪集團,便是找人頭假冒承租農地謊稱要種水蓮,沒想到竟是盜採砂石挖成大峽谷,還回填廢棄物造成嚴重汙染,檢方起訴10名成員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方調查,羅姓與黃姓男子為首的犯罪集團從2024年5月起,便透過劉姓仲介找來徐姓男子當人頭,鎖定美濃區吉洋段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向不知情的地主謊稱承租土地是為了種植水蓮等農作物,順利承租大片農地。
幾人成功租地簽約後,隨即露出獠牙,並未從事任何耕作,而是指揮黃姓、潘姓等同夥駕駛挖土機進場,將原本肥沃的農地土石大肆挖掘,再由張姓、許姓司機駕駛砂石車,將高品質土石運往砂石場變賣牟利,直接把農地挖出深達12公尺的大洞。
不過由於幾人行徑囂張,不久隨即就被舉發並經高雄市經發局會勘發現違規,勒令不得外運土石,但羅男等人仍無視公權力,不止沒收手,甚至擴大盜採規模,遭盜取土石重量至少3萬公噸,不法獲利達720萬元。
高雄市經發局於去年1月針對違法盜挖開罰並限期回填復原,羅男等人非但未購買合法乾淨土方,反而為了省錢及賺取廢棄物處理費,透過簡姓男子等人牽線,引進含有磚塊、混凝土、廢塑膠、廢輪胎等營建混合廢棄物傾倒於坑洞內,再覆蓋薄土掩飾,企圖以此蒙混過關。
檢察官批,羅男等人為圖私利,不僅盜賣土石,還回填營建廢棄物,嚴重破壞農地完整與國土保育,使農地喪失原有生產功能,對被害人財產及環境安全衛生形成長期且不可逆的危害,經評估,該處農地光是回復原狀的費用就高達558萬至1167萬元,遠高於其犯罪所得。
橋頭地檢署認為,被告等人分工縝密,具持續性與牟利性,符合組織犯罪構成要件,考量羅、黃犯後互推責任、毫無悔意,且對環境造成不可逆的危害,偵結後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加重竊盜及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起訴,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及重機具,建請法院對其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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