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桃園管制年節放鞭炮!這52處全天禁放 違者最高罰3萬
農曆春節將至,桃園市長張善政今在市政會議表示,市府今年將實施「年節放鞭炮管制原則」,52處人口稠密區及學校、醫院等設施周邊全天禁止施放鞭炮及煙火,一般區域在重要節日仍保留施放空間,但凌晨2點至早上8點維持管制,違規者最高可處3萬元罰鍰。
市府去年5月依噪音管制法劃設特定噪音管制區,首波將全市超過12樓、500戶以上的52個人口稠密區納入,區內全日禁止燃放鞭炮及煙火;學校、圖書館、幼兒園、醫院等設施周邊50公尺範圍,也全天禁止施放。至於一般區域,從除夕到初三、初九天公生、元宵節等重要日子,除凌晨2點到早上8點間維持管制外,其餘時間仍保留年節施放空間。
張善政表示,許多人在過年期間有施放鞭炮、煙火的習慣,這是共同的記憶,也是熱鬧氣氛的一部分,不過隨著桃園發展快速、陸續蓋起新大樓,許多民眾對放鞭炮產生的聲響有不同想法,因此市府希望在延續傳統之餘,也兼顧市民生活品質。
此外,桃園去年推出全國首創的民俗活動噪音管制措施,今年春節將首次適用。張善政指出,民俗活動行經列管的52處人口稠密區時,必須暫時降低音量,「敬神、酬神的心意,絕對不會因為音量變小而打折;相反地,這分體貼、體諒,神明一定看在眼裡,也會更加保佑每一位桃園市民。」
市府表示,違反規定者可依噪音管制法處3000元至3萬元罰鍰,通常採先勸導後開罰;透過消防局、環保局等單位持續宣導與執行,桃園去年過年期間的爆竹、煙火相關陳情案件從前年的450件降至372件,下降約17%,市府盼持續透過分區、分時管理降低民眾陳情,讓年味與生活品質在桃園取得平衡。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