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即時短評】如此雙標!國安會準諮委可赴陸交流 陸配立委被百般刁難

不排除川習會延期 白宮:川普最大責任是延續軍事行動成功

高雄美濃近黃蝶翠谷雜草延燒一天一夜 消防194人次、空勤出動滅火

台中狠父虐兒長達7年 頻繁毒打不給飯吃釀少年罹重鬱下場出爐

台中1名男子和女友生4名小孩,他卻長期頻繁對大兒子施暴、皮帶抽打甚至揮鐵鎚,更不准吃飯讓孩子只靠學校營養午餐度日,社工驚覺孩子因此罹患重鬱症;台中地院痛批,男子極盡粗暴不仁,剝奪親生兒子飲食與就醫權利,考量他認罪調解,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他1年,緩刑5年,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男子和女友前後生了4個小孩,但他沒對孩子辦認領手續,一家6口同住西區房子;男子對大兒子不滿、缺乏耐心,自他國小4年級9歲起就長期揮打、凌虐成傷,卻幾乎沒帶去就醫,每周4次頻率拿衣架、鐵製木柄、鐵鎚或皮帶毆打,有時則掐脖、命罰跪。

檢方查出,男子不准大兒子吃飯,讓他只能吃學校營養午餐度日,孩子新舊傷遍布、未獲醫療照護,臉部有撕裂傷、腰側腫大、背部疼痛,雙膝也有瘀青,2017年學校見他反覆受傷,通報經台中市社會局緊急安置。

兒子經安置一段時間返家,但又遭生父施暴,直到2022年讀高中再度被學校通報,全身傷痕累累,並向社工吐露從小遭爸爸暴力對待、長年凌虐,醫院更診斷出他罹患複雜性創傷後壓力症候群、重鬱症等。

檢方依證詞、學校及社會局通報紀錄,及醫師相關診斷證明等,認定男子長期對兒童、少年妨害身心,偵結依妨害未滿18歲之人身心健全罪嫌起訴他。

台中地院查,男子身為生父,竟在兒子正直身心發展關鍵期,長達7年以每周至少4次毆打、掐頸,罰跪等施以積極暴行,又有未供飲食、傷不使療等消極虐待,逾越懲戒範圍兒該當凌虐行為,且釀兒子罹患重鬱症,確已嚴重妨害身心健全、發育。

中院直言,男子對無力抵抗的親生兒子造成嚴重損害,行為極盡粗暴不仁,剝奪其飲食與就醫權利,惡性非輕,考量他最終坦承,已和和解調解、賠償,孩子也已復學、回家住,生命安全暫獲保障,依妨害幼童發育罪判他1年,緩刑5年。

★《聯合新聞網》關心你:遇到家暴事件,請打113保護專線

台中司法大厦。記者曾健祐/攝影
台中司法大厦。記者曾健祐/攝影

複雜性創傷後壓力症候群

延伸閱讀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涉詐領助理費持續審理中 助理獲緩刑判決理由曝

民進黨立委林宜瑾涉詐領助理費1412萬元 助理認罪今獲判緩刑

未滿6月大男嬰遭生父母凌虐至顱骨骨折、腦神經嚴重受損 南檢雙雙起訴

免費營養午餐、接班人選受關注 侯友宜:準備好再對外說明

相關新聞

阻力來了!柯文哲聲請解除境管赴日本 檢方因「無前例」建議駁回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等案科技監控併限制出境,柯因長子柯傅堯日本東京大學博士班畢業典禮本月24日舉行,遞狀聲請解除限制出境3天;法官函詢意見,檢察官認為,配戴電子腳環出境無前例建議駁回,台北地院近期評議後裁定。

中天主播「馬德」捲共諜案羈押快滿2個月 檢再聲請延押獲准

中天新聞記者兼主播「馬德」林宸佑被控違反國安法、貪汙等罪,今年1月16日經橋頭地檢署拘提到案後,18日聲押禁見獲准;林宸佑2個月羈押期將滿,橋頭地檢署日前聲請延押,橋頭地院審酌全案仍有共犯未到案,裁定林宸佑及5名現退役軍士官兵延押2個月。

控房客「租屋蟑螂」擅自斷電逼搬離 房東遭判要賠1.8萬

高雄市一名房東指控房客是「租屋蟑螂」拒繳租金還到處檢舉,祭出強制斷電手段逼迫搬家,房客不甘受辱且生活大受影響,憤而提告求償,高雄地院審理後發現,房客當時根本沒有欠租,房東片面解約且斷電屬違法行為,不僅侵害居住安寧,更違反消費者保護法,因此判房東需賠償給房客1.8萬餘元。

國民黨贏了!原中央黨部不是「不當黨產」 黨產會敗訴確定

國民黨中央黨部原大樓遭行政院不當黨產委員會認定為不當黨產,追徵11億元,國民黨提告撤銷處分;最高行政法院審理認為,黨產會對如何認定國民黨以「交易時顯不相當對價」取得土地及建物沒有釋明,今撤銷處分判國民黨勝訴確定。

桃園男酒後闖紅燈撞死女騎士還逃 國民法官判9年10月

桃園張姓男子2023年10月初凌晨於中壢某酒吧飲酒後駕車上路,行經元智大學前方路口闖紅燈,撞死依燈號從機車專用道左轉的黃姓女騎士,不僅未打119反棄車四處躲,案發後12小時拘提到案,桃園地院國民法官庭連日審理,昨依酒駕致死與肇事逃逸等罪判刑,合併應執行9年10月,可上訴。

打無聲電話騷擾?羅智強告柯建銘求償100萬 法院判「免賠」理由曝光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去年大罷免期間,被控在黨團協商會議利用「隱藏號碼」打無聲電話干擾民進黨立院黨團前總召柯建銘發言,羅提告向柯求償10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判決羅智強敗訴,柯建銘免賠,可上訴。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