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萬買不動副局長 桃市府市政顧問與傳產老董行賄罪起訴
國內食材原物料供應商位於桃園工廠的擴廠申請多次遭桃市府駁回,吳姓老董找2家建設公司董座並擔任市府顧問的蕭姓友人幫忙,2023年3月間邀約時任桃市經濟發展局熊姓副局長餐敘,以300萬元現金行賄遭拒,桃園地檢署依貪汙的行賄罪將蕭、吳起訴。
起訴指出,67歲吳姓老董自2017年12月29日起至2022年10月4日四度向桃園市經發局申請工廠毗連山坡地保育區的農牧用地擴廠使用案,經發局依「興辦工業人使用毗連非都市土地擴展計畫申請審查辦法」、「桃園市興辦工業人申請利用毗連非都市土地擴展計畫審查認定基準」等規定辦理會勘。
經發局於2018年1月10日因該地未達建蔽率標準駁回申請,2021年5月7日、7月6日及11月24日、2023年1月10日及同年6月16日到場會勘後,認為現場未有生產行為、尚暫放他廠機器設備、無製造加工行為、存放衛生局查封物料等因素,幾經審認本案欠缺擴廠合理性及必要性仍未予核准。
吳董為求順利通過毗連許可,2023年初找上擔任市府顧問的61歲蕭姓建商好友商議,基於非公務員對公務員關於不違背職務行為行求賄賂的犯意,謀議由蕭出面行賄具督導轄內毗連工業用地擴展計畫審核法定權限的時任經發局熊姓副局長。
吳董於同年3月22日帶著裝有300萬元現金的黑色提袋前往建設公司交給蕭董,隔天傍晚由蕭出面約熊副局長在桃園區縣府路「雪莉私房中菜館」用餐,席間蕭打開黑色提袋,向熊表示內有300萬元,直白表示希望熊能在擴廠申請案中予以護航通過,但遭熊當場拒絕,並於翌日向政風室主動通報,全案移送法務部廉政署偵辦,案件因此曝光。
檢方偵查時,蕭、吳均否認有要求熊副局長做出違背職務行為之舉,蕭辯稱不知吳擴建廠房案不合法,僅稱是幫忙「公關」;吳則稱案件辦那麼久,看有沒有人可以跟經發局做有效溝通,請蕭了解辦件不順原因;熊出庭證稱,蕭當時告知要轉交吳董公司的300萬請他幫忙,但未具體說明要幫什麼。
檢方認為,被告蕭、吳兩人雖未要求公務員做出違背職務行為,但已觸犯貪汙治罪條例第11條「關於不違背職務行為行求賄賂罪」,由於蕭、吳兩人於偵查中均坦承犯行,建請法院依法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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