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證長照悲劇!新北老翁抱病妻丟下14樓慘死輕判2年6月
新北市新莊一名林姓七旬老翁,因邱姓髮妻長年臥病在床,生活無法自理且拒絕他人照護,林翁在獨力長期照顧身心俱疲下,2024年12月9日竟將病妻自14樓住家窗戶丟下活活摔死,再前往派出所自首。新北地方法院考量林翁自首又是長照悲劇,家人亦不追究,兩度減刑依殺人罪輕判2年6月。
林男為建築師退休,與妻育有2子1女,子女均已成家未同住,經濟狀況優渥,原本與邱姓妻子過著四處旅遊、攝影的悠閒生活。約3年前,邱婦妻子罹患水腦症,經診斷無法痊癒,且逐漸發生平衡感喪失、尿失禁、性格改變和智能障礙等症狀,身體每況愈下臥病在床。
原先林男一肩扛起照顧重擔,每天煮食三餐並照顧妻子起居。去年8月起,林男逐漸不堪負荷,於是申請長照服務,由居服員每天來家中陪伴及協助盥洗至4四小時,但邱婦執意只要丈夫照顧,拒絕外人介入,使林男壓力日增。
案發日上午7時56分,林男疑因壓力過大,將妻子從床上抱起,走到客廳打開窗戶,直接自14樓丟下,導致邱婦墜落人行道,全身骨折當場死亡,林男隨後獨自步行至附近的派出所主動自首。
判決指出,林翁長年獨力悉心照護病妻,但妻子病情持續惡化,幾已喪失行動、自理、語言及與旁人互動的能力,導致林翁在長期負面情緒累積的情況下,將妻子推下窗台致其身亡。而林翁在偵、審期間均坦承犯行,家屬也表示失去至親已很難過,不欲對林翁求償。
合議庭指出,全案為長照悲劇,林翁所為與一般殺人案件出於逞兇鬥狠、謀財害命或無差別隨機殺人的動機、手段顯然有別,依殺人最低本刑10年以上論罪,確有情輕法重之虞,因此分別依自首及情堪憫恕兩度減刑,認為判刑2年6月已足以評價其罪行,並兼顧林翁後續更生改善、復歸與社會安全的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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