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穿短裙側坐遭砲轟…電競正妹主播黑化了!超狠1招反擊嚇傻網友

明天高溫達33度!這日起氣溫下降 2波鋒面「北東連5天有雨」

遭檢舉爭議言論 國民黨考紀會處分蕭敬嚴停權1年、賴苡任申誡

性侵、滅口害2命死囚逃死? 檢察總長為郭俊偉提非常上訴

25年前犯下台南市歸仁區雙屍命案9度被判死確定的死囚郭俊偉,在監獄關押25年後,去年律師為他聲請再審、聲請停止刑罰執行被法院駁回;憲法判決出爐後,檢察總長認為,郭的死刑決有疑義,向最高法院提起非常上訴。

最高檢針對憲判意旨,對死囚案的審查包括是否死刑判決為一致決?是否有強制辯護?是否為犯最嚴重之罪?有無違法認識而有執行能力?有無精神疾病致犯罪?所犯罪名是否唯一死刑?

最高檢審查認為,郭俊偉判決死刑過程沒有一致決,且未經過言詞辯論,有程序瑕疵,依憲法判決意旨由檢察總長為郭提起非常上訴。

2000年6月23日深夜,郭俊偉與友人謝志宏相約喝酒兜風,在台南市歸仁區超商搭訕年僅18歲的陳姓女子,並邀約一起出遊,陳女答應後,雙方卻在過程中發生口角,郭俊偉被控將陳女強押回家性侵,事後陳女要求返家,卻在途中遭郭殺害,當時,路過目睹郭行凶的張姓農民也被殺害滅口。

案發後,從一審到更七審郭俊偉、謝志宏2人都被判處死刑,不過,謝在獄中度過6834天到2020年5月16日時獲平反出獄,郭俊偉至今仍關押在台南看守所。

憲法法庭對死刑作成判決後,最高檢察署隨即在2024年11月分37件「非上字」案審查,死囚黃麟凱2025年1月16日已伏法,檢察總長2025年11月對「關最久的2死囚」黃春棋、陳憶隆提起非常上訴,另有歐陽榕本月病死獄中,加上檢察總長為郭俊偉提非常上訴,目前仍有32名死囚待審查。

歸仁雙屍命案凶嫌郭俊偉(左)、謝志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歸仁雙屍命案凶嫌郭俊偉(左)、謝志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死刑 死囚 憲法判決

延伸閱讀

性侵殺害女大生梁育誌更二審逃死 馬國留台聯總:強烈不滿

性侵殺害馬國女大生三度判死!凶嫌更二審逆轉判無期理由曝光

性侵殺害馬來西亞籍女大生!凶嫌梁育誌更二審逆轉逃死

殺害女建商再分屍…死囚歐陽榕病逝 廢死聯盟:可惜尚未提非常上訴

相關新聞

大戲登場!YT「眾量級」侵占案 檢方聲請傳喚Andy作證與家寧對質

YouTuber頻道「眾量級」情侶檔Andy、家寧分手後,頻道母公司群海娛樂爆發財務糾紛,家寧一家四口遭檢方依業務侵占、背信及刑法以不正方法逃漏稅捐及妨害電腦使用等罪起訴。新北地方法院今再度開庭,檢方聲請傳喚Andy出庭作證,與家寧一家對質;家寧則堅持頻道是當初分手後,男方同意送給女方,因此就妨害電腦使用部分拒絕調解。

影/重大刑案判決不符人民期待 藍委推「鞭刑公投」訴諸民意

針對近年重大刑事案件頻傳,重大罪犯所施予刑罰卻未必符合人民期待,國民黨立院黨團立委洪孟楷、林沛祥、林德福、羅智強、廖偉翔、黃健豪、楊瓊瓔上午舉行記者會,宣布推動「鞭刑公投」以訴諸民意。

中油最貪執行長不想被關 被羈押提抗告遭高等法院駁回

中油煉製事業部前執行長徐漢涉貪,於一審宣判前破壞電子監控設備棄保潛逃,落網後遭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徐漢不服提起抗告,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後,認定徐漢逃亡事實明確且仍有逃亡之虞,日前裁定駁回抗告確定。

悍女大鬧台中地院!狠甩律師公會理事長巴掌 遭收押13天火速起訴

台中林姓女子接連攻擊恐嚇律師,17日在台中地院更當眾朝台中律師公會理事長吳中和狠甩一巴掌,法警無作為、中院又以新聞稿辯解開脫,引爆全台律師怒火;因林持續在網路揚言殺人,檢方20日傳訊後將其逮捕、聲押獲准,13天火速偵結依恐嚇、傷害等罪嫌起訴她。

六福村東非狒狒脫逃被射殺…桃農業局技工下令開槍 二審獲緩刑免關

六福村主題遊樂園的東非狒狒3年前脫逃,卻在圍捕時中彈死亡,引發爭議,下令指示獵人開槍的桃園市農業局前技工徐景鵬被檢方起訴,一審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機會犯野生動物保育法的非法宰殺保育類野生動物罪,判徐8月徒刑;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改判6月得易科罰金之刑,併科罰金25萬元,並宣告緩刑3年,1年內需支付公庫8萬元。

刑求是真的!錫箔紙包頭毆打還逼倒立唱歌凌虐犯嫌 新北刑大4警遭訴

新北市警察局刑警大隊偵一隊副隊長鄭奕賢當偵查佐時,與同隊偵查佐王順賢、張君毅、吳朋諺為偵辦刑案,竟涉嫌凌虐2名犯嫌,予以倒立、矇臉、踹頭和逼唱歌還錄影取樂,遭新北地檢署依刑法公務員對人犯施以凌虐罪起訴,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