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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詐領10萬美元房租 駐關島前處長陳盈連二度遭約談

駐關島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前處長陳盈連,被控駐洛杉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期間,詐領十萬餘元美元房租補助,另未確實督導駐關島辦事處財產與物品,造成國家財產損失兩萬五千餘美元;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昨天約談陳盈連等三人到案,詢後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陳訊後請回。
同案約談駐關島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前職員黃嘉郁、盧啟章。據了解,檢調先前已約談過陳盈連,昨天第二度約談,釐清相關事證。陳盈連去年因此事被監察院彈劾,監察院認為陳男有嚴重違誤、且情節重大,有懲戒必要,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監察院指出,陳盈連駐洛杉磯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期間,明知已有自購住宅,卻以虛構租約詐領基本數以外房租補助費;金額約十萬四千餘美元;另擔任駐關島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長時,業務分配名實不副,未確實督導所屬辦理財產、物品登帳、盤點與報廢事宜,造成駐地十一件財產、七十九件非消耗物品迄今下落不明,公有財產物品重大損失,金額兩萬五千餘美元。
據調查,陳盈連派駐洛杉磯期間,二○一一年一月在駐地購置房產,依駐外人員房租補助費支給規定,僅得請領基本數。陳盈連二○一一至二○一六年間,多次持不實房屋租約,向外交部申領超出基本數房租補助費,總計十萬四千餘美元,約三百多萬台幣。陳盈連的行為不符規定,涉有詐領貪汙之虞。
彈劾案文也指出,陳盈連有嚴重違誤、違反公務員服務法事證明確,有公務員懲戒執行職務的違法失職行為,有懲戒必要,依法提案彈劾,監察院去年全票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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