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議員游吾和涉助理費案出庭 稱款項用於私聘助理服務選民
民進黨三連霸桃園市議員游吾和去年驚爆詐領助理費356餘萬元涉貪,桃園地院今召開準備程序,游針對起訴指控「人頭助理費」、「低薪高報」等犯罪事實進行說明,強調相關款項均用於私聘助理及支應服務處運作,否認有貪汙主觀犯意,庭訊50分鐘,法官諭知續行準備、候核辦。
法官葉宇修首先釐清同案其餘8名被告身分,並詢問3名申報公費助理者究竟是人頭還是真助理,游說,除游男、鄭姓及林姓為友人外,其餘為胞姊、弟弟及3個女兒,坦承將胞姊與游男供做人頭申報為議會助理,堅決否認有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嫌,辯稱長女每天上午11時至午後2時於服務處接案,等午休工作人員上班交接工作,平時也是服務處美編。
游吾和詳細說明,議員服務處提供24小時全年無休服務,無法依勞基法規定上下班,民眾無論多晚陳情也不能拒絕,重申無論是「人頭助理」、「低薪高報」申報所得款項實際上都發放給未列入公費名單內的私聘助理及特助,若有結餘費用,會視特助下班時間持續服務的整體情況,給予類似加班費的勞務對價,並非由他私用,他提及特助需頻繁參與水溝修繕等地方建設的會勘行程,尤其近年因「航空城開發」徵收案件繁雜,特助必須頻繁到場會勘及參與各項活動。
由於游的弟弟原列入公費助理名單,卻只給付每月5000元,涉及低薪高報的公務員登載不實罪,游吾和當庭認錯說,「我知錯悔改,造成社會觀感不佳,我很抱歉」,表示弟弟不再列為公費助理,現為他私人特助,事發後,也未再使用公費助理款項支付薪資,而是他自掏腰包給付,以此展現其知錯悔改之意。
庭訊中,法官詢問其子郵局帳戶資金來源,游承認使用兒子的帳戶存放個人資金,另因他了解地方土地資訊,介紹航空城土地買賣所獲得的仲介費,也都存在兒子帳戶內,這個帳戶父子共用。
程序中游的辯護人針對檢方列出19名證人陳述提出爭執,認為部分偵查中的證詞未經對質詰問,尚未合法調查,不能直接採為裁判基礎,不具證據能力,法官則提醒,若全數傳喚將耗費大量訴訟資源,建議辯方斟酌證人的重要性與殺傷力,再決定是否全數要求到庭。
法官最後裁定,辯護人需於2月27日前,針對游虛報助理所得349萬餘元,卻用於支付私聘助理是否名實不符,出具書狀論述並引用確實判決,說明人頭助理未實際擔任助理,另人頭助理費全數給付私聘助理的案例等法律適用問題提交補充理由狀,案件將續行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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