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臉書恐嚇對大眾運輸場站民眾發動攻擊 24歲洪男遭嘉義地院裁定羈押
24歲洪姓男子因涉嫌在網路社群發表恐嚇公眾言論,嘉檢檢察官蕭仕庸訊問後,認為洪男涉嫌重大且有羈押必要,向嘉義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洪男於今年1月24日,匿名在臉書「爆廢公社」公開留言,宣稱將在大眾交通運輸站對途經的不特定民眾發動攻擊。此舉引發社會不安,檢察官隨即指揮嘉義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法務部調查局嘉義縣調查站組成專案小組展開偵辦。
專案小組於1月27日持嘉義地院核發的搜索票,前往被告住處搜索,現場扣得手機等犯罪工具,並依檢察官核發的拘票將洪男拘提到案。檢方漏夜訊問後,認定洪男涉犯恐嚇公眾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檢察長蔡宗熙表示,司法偵查機關對於恐嚇公眾的模仿行為,必定積極從嚴從速查緝,呼籲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共同維護社會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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