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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眼藥水自傷視力近全盲詐保4550萬 2人詐欺罪判刑

有詐保前科的男子蔣宗華與男子林彥廷共謀詐保,由林投保高額保險,再使用蔣提供的眼藥水自傷視力至近乎全盲,申請4550萬元理賠金,台北地院審理,今依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蔣1年2月有期徒刑,判林7月有期徒刑,沒收林的犯罪所得32萬5003元。可上訴。

檢方調查,蔣宗華曾在2013年間以不實交通事故詐保353萬元遭判刑1年,仍再度從事詐領保險金犯行。

檢方指控,2018年蔣宗華透過友人找上有資金缺口的林彥廷共謀詐保,雙方協議未來如獲得保險理賠,其中1000萬元歸林所有,其餘理賠金則歸蔣。

2人共謀由林擔任商號負責人,陸續向兩家保險公司投保多筆終身壽險、定期壽險、重大傷病險及失能險,投保金額共4550萬元,同時,林使用蔣交付來路不明的眼藥水,一天點一至二次,4個月之內林的視力急遽衰退,原本視力還有0.9,後來不僅診斷出雙眼脈絡膜炎合併黃斑部結痂,雙眼視力也只剩0.01以下。

2020年8月間,林彥廷持相關診斷證明向兩家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其中一家理賠32萬5003元給林,不過,另家保險公司察覺有異,除拒絕理賠外並向警方提出檢舉,檢警查察追出2人的詐保犯行,將2人移送法辦。

圖為台北地方法院。記者王聖藜/攝影
圖為台北地方法院。記者王聖藜/攝影

保險 視力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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