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塭、農地等濫倒40個足球場廢棄物 2年追查起訴102人、27家公司
台南檢警環歷時2年、8次行動,許姓夫婦、營建包商及地主等為減省廢棄物處理費,將工地營建事業廢棄物,運至台南魚塭、農地,甚至光電場預定地共23處農地掩埋,面積達29萬餘平方公尺,獲利2865萬餘元,檢方依涉廢清法起訴許姓夫婦等102人與27家公司,今將1444頁起訴書及大批卷證送至台南地院。
南檢指出,本案涉案人數眾多、非法廢棄物場址與面積廣大,影響與破壞國土及環境甚大,偵查歷時2年,共計8次查緝行動,動員環保、地政、警政共約350人次,搜索78處所,開挖非法掩埋場19處、30次,總共拘提22人、傳喚101人、羈押10人;而目前無人在押。
現場查扣曳引車、營業半拖車、挖土機、推土機等犯罪車輛及機具,且於去年8、9月,囑託行政執行署台南分署拍賣共計15輛、變價金額為906萬4000元。
檢方指出,許姓夫婦、地主、挖土機司機、現場管理人等共102人與27家公司,為減省廢棄物清除、處理費用,自2023年5月至去年2月間,將營建工地現場所產出、未經分類而摻有廢棄水泥、磚塊、磁磚等營建事業廢棄物,運載並傾倒、掩埋或堆置在台南南區、安南、新市、新化、左鎮、關廟龜洞、仁德區等共23處土地、魚塭或農地,以及七股竹橋、十一份、頂山3處光電場預定地,相關土地地號共計168筆、面積達29萬6557平方公尺約40個足球場,並獲利2865萬2848元。
檢方指出,許等102人涉犯廢清法中非法提供土地回填、堆置廢棄物,同法非法清除、處理廢棄物等罪嫌。另27家公司則涉廢清法第47條對法人連帶責任,對法人科以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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