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配替大陸統戰台灣新住民被控加深對立 國安局關鍵報告讓她重判8年
「台灣新住民關懷總會」理事長周滿芝被控替大陸發展組織,周一度經法院裁定羈押禁見;此案屬二審管轄,高雄高分院去年判周滿芝無罪,全案經最高法院撤銷後,今高雄高分院更審改判8年,逆轉關鍵在國安局函復,認定與周接觸的陸方組織,均為中共省級統戰部控制,而非單純的民間交流組織。
周滿芝2004年自大陸嫁來台灣,已取得台灣身分證。檢調指控周是「陝西省愛國主義志願者協會」,2015年協助籌組「中國愛國黨」,隔年並在前鎮成立「高雄市新住民姐妹關懷協會」,擔任該會及「台灣新住民關懷總會」理事長。
2017年時,周滿芝以「高雄市新住民姐妹關懷協會」加入大陸統一戰線工作委員會,並受大陸「陝西省愛國主義志願者協會」執行長暨會長崔國衛指示,在台灣籌備「中國愛國主義志願者協會」等分會。
檢調查出,當時周滿芝曾到大陸湖南省會見統戰部部長黃蘭香,周向大陸官方尋求資助,好讓她在台灣發展組織,最後合議利用台灣的新住民關懷協會名義接受贊助,宣傳一國兩制等統戰工作。
當時橋頭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顏郁山、檢察官盧惠珍接獲舉報,擴大追查後,2023年12月5日指揮高雄市調處、警察等單位展開搜索行動,並傳訊35人到案說明,其中包括6名現任台東、高雄村里長,其中周經檢方複訊後,聲押禁見獲准。
檢方認為,周滿芝在台成立統戰單位等作法,已觸犯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罪,違反國安法部分交由高雄高分檢偵辦,反滲透法部分則由橋頭地檢署辦理,兩案均由地檢署、高雄高分檢檢察官偵結起訴。
國安法部分,高雄高分院合議庭認為,周滿芝雖成立新住民協會與大陸人士聯繫,但無法認定她有被對岸吸收招攬陸配、新住民、新住民二代事實,且檢方也未舉證她有直接或間接獲得大陸資金,且站台支持特定候選人,與一般選舉拉票情形雷同,判周滿芝無罪。
檢方上訴後經最高法院發回,高雄高分院發函國安局釐清,國安局函復與周接觸的陸方組織見「陝西省愛國主義志願者協會」及「中國愛國主義志願者協會」,均為中共省級統戰部控制,而非單純的民間交流組織。
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合議庭認為,周滿芝在台設立「高雄市新住民姐妹關懷協會」、「台灣新住民關懷總會」,並以協會及總會理事長積極規畫活動統戰,且直接向陸方要求資助、指導,再利用協會對台灣新住民、陸配滲透,影響我國民主憲政秩序,加深彼此對立,改重判8年。可上訴。
周滿芝一案牽涉範圍廣,曾涉吸金20億、三聯集團董座徐少東,被控出資請周帶團到大陸旅遊,徐也被依違反國安法移請高雄高分檢偵辦,檢方聲押後,法院認無羈押必要,以50萬元交保候傳,因徐另涉銀行法被重判超過10年,去年中在法院裁定加強監控前潛逃出境,目前通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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