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南投男看不慣路旁擺飼料碗 1次10個「全丟了」遭判刑
南投一名廖姓男子外出等著倒垃圾,見附近地上有10個裝有飼料的飼料碗,便將飼料碗當垃圾丟進垃圾車,不料飼料碗主人發現飼料碗全部不見了後報警,他被依以毀損他人物品罪,遭南投法院判處拘役15日,若易科罰金折合1.5萬元。
判決書指出,廖男去年8月站在別人家門口前等待垃圾車,看見附近地上有10個飼料碗,裡頭雖裝有貓飼料,但他認為影響環境清潔,便將飼料碗,連同飼料一併當成垃圾,全部都丟進了垃圾車,飼料碗主人發現碗全部不見後,氣得報警。
經警方調閱附近監視器,查出是廖男丟棄他人的飼料碗,通報他到案說明後,廖男對其丟棄行為則坦承不諱;檢警認為,廖男基於毀損犯意,丟棄他人物品,致不堪使用,依刑法第354條之毀損罪嫌,向南投地方法院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南投地院法官認為,廖男雖無犯罪前科,但他未與告訴人先溝通,就直接毀損裝有貓飼料的飼料碗10個,造成其財產上損害,又未能與對方和解或調解並賠償,因此以毀損他人物品罪,判處拘役15日,若易科罰金折合1萬5000元。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