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頭沒拍到…網紅「賓賓哥」直播途中揍人 錄音檔這對話成起訴關鍵

本名江建樺的網紅「賓賓哥」去年在雲林縣元長鄉公益行善,不料與行善個案的李姓前房東,疑因個案的房租問題爆發糾紛衝突,李男以「賓賓哥」事發當時的直播影片具狀控告傷害。雲林地檢署日前偵查終結將「賓賓哥」依傷害罪起訴。

據指出,「賓賓哥」去年前往元長鄉捐款救助一名蘇姓鄉民,卻因蘇積欠房租問題,與蘇的李姓前房東發生糾紛,雙方於去年3月25日中午約定進行協商,「賓賓哥」並當場開直播,不料協商過程卻發生口角,「賓賓哥」疑動手毆打李男,事後李男怒告對方傷害。

據直播影片內容顯示,雙方起口角後,李男先質疑賓賓哥「騙人」並嗆聲「今天踢到鐵板」,賓賓哥隨即要求工作人員「把鏡頭轉走」,當時沒了影像,但也傳出水壺掉落及疑似衝突的聲響。

起訴書指出,對於沒有影像的部分,「賓賓哥」辯稱當時他拿杯子要喝水,因站在和李男還有一段距離的地方,當時他手有揮了一下,李男可能嚇到,李手中的水杯往後倒打到自己,他並未碰到李男。

起訴書中李男則證稱,「賓賓哥」係因金錢問題和他談不攏,即用拳頭打他左臉頰和手臂,他出具醫院診斷證明指下巴、左前臂擦挫傷,更以「賓賓哥」直播影像為證,指控在他說出「踢到鐵板」後,「賓賓哥」要求攝影師將鏡頭轉向。

起訴書指出,根據李男提出另一份影像中的錄音檔,可聽見賓賓哥的一段對話,指稱「那個雲林個案,有沒有打那個阿公(李),你們就算知道也不能講,我就是有打,反正就算知道也不能講……」等語。

對於這項對話的指控,賓賓哥偵訊時也承認。因此,雲林地檢署綜合相關事證後,將賓賓哥依涉犯傷害罪起訴。

據了解,「賓賓哥」係因為了幫蘇姓鄉民解決積欠房租的問題,雙方相約在喬房租的事情時,疑因「賓賓哥」代繳房租之事,言談間有落差才爆發衝突。

本名江建樺的網紅賓賓哥被控涉嫌毆打雲林縣一名李姓男子,被雲林地檢署依傷害罪起訴。圖/擷自江建樺臉書
本名江建樺的網紅賓賓哥被控涉嫌毆打雲林縣一名李姓男子,被雲林地檢署依傷害罪起訴。圖/擷自江建樺臉書

賓賓哥 直播 雲林 傷害罪 衝突

延伸閱讀

馮提莫直播大方秀皺褶 自曝瘦了25公斤認:我這肚皮老鬆了

成功帶貨?馬杜洛「被捕照」曝光竟成時尚網紅 身上行頭賣到缺貨

CORTIS直播聊戀愛失控 全員慌亂澄清、經紀人急來電!爆笑畫面瘋傳

張兆志直播護前妻挨告 損害賠償今開庭確認證據下月再續辯

相關新聞

陸駭客盜取馬偕、彰基個資 2台灣人兜售「高資質人群」病例遭起訴

大陸駭客集團Crazy Hunters去年攻擊馬偕紀念醫院、彰化基督教醫院及科定企業公司盜取個資,並在駭客論壇Breach Forum網站公開兜售醫院病患病例等個資。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查出,鄭宇紘、劉哲宏涉嫌以虛擬貨幣向駭客集團購買個資,並稱「台灣最新醫療機構」、「高資質人群」伺機出售。台北地檢署今偵結,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起訴鄭、劉2人。

羈押庭長達7小時原因曝 嘉市警偵查隊分隊長涉貪羈押將抗告

嘉市警局第一警分局偵查隊何姓分隊長涉嫌包庇轄內連鎖電子遊藝場,涉犯洩密及貪汙收賄等罪,嘉義地檢署聲羈押禁見,地方法院昨晚7時開羈押庭,經長達7小時檢辯攻防,直到凌晨2時才裁准羈押禁見。對此結果,何姓分隊長不服,下周一將委由律師提抗告。

虧大了!周玉蔻罵趙少康「拋妻棄子」賠20萬 法官再判她賠民視150萬

媒體人周玉蔻在放言傳媒、民視「辣新聞152」節目和臉書指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拋妻棄子、不認骨血」,法院判周女、民視連帶賠償趙200萬元,周女單獨賠償20萬元;民視支付趙205萬元後,向周女請求清償債務15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今判周女應給付民視150萬元。可上訴。

華訊綠能充電樁投資攏系假!吸金1.9億 總裁潛逃、執行長聲押禁見

華訊電能公司被控利用世貿中心加盟展機會,抑或是臉書廣告,要民眾投資「FAFAGO綠能充電樁」,2年內吸金1.9億,調查局機站昨天搜索約談14人到案,由於總裁「陳建寰」逃亡,台北地檢署清晨依違反銀行法罪聲押禁見執行長謝博鈞等3人。

毒駕男撞斷所長腿拎水果探病 家屬嚇「我們無福消受」

彰化縣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日前查緝毒品犯,遭施姓男子疑毒駕並倒車輾斷其雙腿,導致右腿髕骨粉碎性骨折,彰化地院裁定施男「無保請回」,檢方準備抗告。陳國銘目前住院治療,但陳的女兒昨晚在Threads發文揭露施男竟不請自來,突然拎著水果禮盒直闖父親病房,讓家人相當恐懼中

獨/東港安泰醫院大火奪9命 屏檢重啟偵辦後起訴蘇清泉等4人

屏東東港安泰醫院2024年10月大火釀9死,燒出醫院多處違建、申報不實,屏東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等罪嫌偵辦醫院創辦人、立委蘇清泉等人,2025年8月屏東地檢署緩起訴處分,高檢署高雄分署審查認為不妥,去年10月撤銷緩起訴發回屏檢重啟偵辦。屏檢歷時約8個多月偵辦,2日偵結公告,依違反建築法、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蘇清泉、蘇的胞兄蘇威菘、水電設備士鄭男、安檢師郭男共4人。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