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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華城案「難以排除會離境」 黃景茂、邵琇珮延長限境8個月
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貪汙案,共同被告台北市都發局前局長黃景茂、都委會前執秘邵琇珮限制出境、出海處分已屆期,台北地院合議庭審查,認2人有再境管必要,裁定邵女本月3日起、黃本月14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
去年密集審理9個月「柯文哲案」,合議庭於2025年12月24辯論終結,訂今年3月26日一審宣判,本案共11名被告接受審判,黃景茂、邵琇珮與柯文哲共涉犯圖利罪,黃不認罪,邵女已認罪。
裁定書指出,邵琇珮、黃景茂經檢察官起訴後,法院分別裁定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2人限制出境、出海期間即將屆滿,經審核相關卷證並給予2人陳述意見的機會後,依卷內證據2人仍涉犯圖利罪,且犯罪嫌疑重大。
裁定書說,邵琇珮、黃景茂所涉不是輕罪,如日後為有罪判決,仍有一定刑期,難以排除他們會視案件進程而離境以脫免追訴、處罰的可能,有相當理由認為2人有逃亡之虞,仍有限制出境、出海的原因。
合議庭審查認為,考量邵琇珮、黃景茂所涉案情節,再參酌檢察官、辯護人等意見,裁定2人都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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