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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抗議公館圓環拆除 持蔣萬安黑白照獲不起訴

彭姓男子與李姓女子去年9月參與「守護<a href='/search/tagging/2/公館圓環' rel='公館圓環' data-rel='/2/241709' class='tag'><strong>公館圓環</strong></a>」活動,手舉台北市長<a href='/search/tagging/2/蔣萬安' rel='蔣萬安' data-rel='/2/109340' class='tag'><strong>蔣萬安</strong></a>黑白照片及「<a href='/search/tagging/2/死亡' rel='死亡' data-rel='/2/231598' class='tag'><strong>死亡</strong></a>」字卡,被依恐嚇罪嫌送辦。。圖/取自王欣儀臉書
彭姓男子與李姓女子去年9月參與「守護公館圓環」活動,手舉台北市長蔣萬安黑白照片及「死亡」字卡,被依恐嚇罪嫌送辦。。圖/取自王欣儀臉書
彭姓男子與李姓女子去年9月參與「守護公館圓環」活動,手舉台北市長蔣萬安黑白照片及「死亡」字卡,被依恐嚇罪嫌送辦。北檢認為,2人並無具體惡害通知,今天處分不起訴。

彭男、李女去年9月12日晚間參加「守護公館圓環」活動,翌日凌晨近1時許手舉噴有紅漆的蔣萬安黑白照片,及印有「死亡」字樣的字卡,呼喊「請瞻仰蔣公遺容,蔣萬安跟著公館圓環一起死了」等語。

台北市警察局中正二分局認為,彭、李所為致生危害蔣萬安的安全,依犯刑法恐嚇危害安全罪嫌將2人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

檢方認為,彭、李以舉字卡、照片及喊話方式宣布公館圓環死亡,並指民眾對蔣萬安的民意、好感跟著公館圓環也死了,只是以行動表達對於公館圓環拆除的具體想法。

北檢認為,彭、李所為並沒有對蔣萬安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做具體惡害通知之意,難認有何恐嚇危害安全的主觀犯意。蔣萬安於本件發生後,亦未向員警報案或提出告訴,處分不起訴。

公館圓環 蔣萬安 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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