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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光氣爆5死...12樓挖斷管線 35分鐘瓦斯猛洩157.5立方公尺遇熱引爆

新光三越台中中港店2月13日氣爆釀5死38傷,台中地檢署今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新光總公司等13人。檢方查出,中港店12樓美食街裝修前僅拆除11個瓦斯表,仍有2個正常運作,且該樓瓦斯總開關未關閉,工人挖斷管線外洩,估計外洩瓦斯高達157.5立方公尺,最終遇熱引爆。

中檢起訴指出,中港店施作改裝工程未申請室內裝修許可,沒提報施工中消防防護計畫就進場,且拆除瓦斯漏氣檢知器後,未採取有效替代防護措施,加上施工前又沒確實關閉12樓瓦斯總開關及分歧開關,才導致瓦斯主幹管遭扯落破損後外洩,經達爆炸濃度後遇熱源引發氣爆。

欣中天然氣公司證稱,中港店申請拆表後,經派員到場拆下11個瓦斯表,瓦斯不會供到各櫃位爐具,但共用管仍為供氣狀態,需關閉12樓總開關才會全停止供氣,但中港店只申請拆表。

欣中也說,因共用管線可能供氣到多數用戶,為避免影響其他戶用氣,拆表時只會把要拆表用戶的表前開關關掉再封塞,不會去關閉樓層總開關、大分歧及小分歧開關。

欣中指出,中港店12樓有13個瓦斯表,其中2個沒申請拆表,加上中港店申請項目也不包括關閉大、小分歧開關及總開關,因此當時仍有2個表沒拆,所以瓦斯支管、幹管都還有供氣,氣爆後現場查看,12樓的2處總開關確實未關。

欣中根據監測,中港店平日營業時天然氣用量介於150至200立方公尺/小時,2月13日氣爆前10點48分異常,一度高達347立方公尺/小時隨後下降,10點58分又上升到340立方公尺/小時,11時36分2秒,再升至506立方公尺/小時,研判是管線破損導致流率短時間劇烈變化。

欣中推測,11點33分可能是氣爆時間點,因11時36分流率數值升高,可能是其他瓦斯管線被震斷,經估計推算,10點58分至11點33分,瓦斯洩漏量為157.5立方公尺。

新光三越台中中港店2月13日氣爆釀5死38傷。圖/報系資料照
新光三越台中中港店2月13日氣爆釀5死38傷。圖/報系資料照
新光三越中港店12樓裝修時,工人挖斷管線外洩,估計外洩瓦斯高達157.5立方公尺,最終遇熱引爆。圖/消防提供
新光三越中港店12樓裝修時,工人挖斷管線外洩,估計外洩瓦斯高達157.5立方公尺,最終遇熱引爆。圖/消防提供

氣爆 爆炸 過失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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