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租屋合約詐領逾7萬租金補貼 新北男還款、寫悔過書獲緩起訴
新北市一名施姓男子明知自2024年3月5日起,即未向張姓房東繼續承租新莊某房屋,竟為貪圖內政部租金補貼,偽造不實租屋合約,詐領11期共70400元的租補。新北地檢署基於施男無前科、坦承犯行,已返還溢領款項,並獲內政部原諒,要求施男當庭書立悔過書予以緩起訴。
檢方調查,施男新莊租屋處於2024年3月到期後,已不再續約承租,卻為了繼續冒領內政部國土管理署的租金補貼,而在2024年初,偽造張姓房東的簽名及自2024年3月5日起續約2年至2026年3月4日的租屋合約,於2024年1月25日上傳該不實租約,向國土署申請租補。
國土署承辦人員原誤認施男仍繼續承租房屋,因此核予每月6400元租金補貼,直到一年後才發現上述租屋契約有異,循線查出施男已詐領11期共70400元租補,於是由國土署向檢方告發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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