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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男受託討賭債 反被欠債賭客設局強盜 狼牙棒毆打成傷 險丟200萬
彰化縣林姓男子受友人之託,向許姓賭客索討賭債,去年中卻遭許男設局約出後,遭許男等4人持狼牙棒等器械,將林毆打全身是傷、耳鼓穿孔,還被繩索捆綁,要求林交付200萬元,林趁許男等人爭執時,趁隙逃逸,一審判許5年、其餘共犯1年6月至2年2月徒刑,共犯上訴台中高分院後,二審審酌三人已賠償被害人、達成和解,改判緩刑3年。
檢警調查,許姓男子因上網簽賭欠債,林姓男子受「阿新」委託索討賭債,許男佯稱因遭林男詐騙,找來陳姓男子等3名友人幫忙,前年6月間,利用友人向林男聯絡,約好交付欠款的地點後,許男等4人持狼牙棒、鐵條、鐵棍,毆打林男,造成林男頭部、肢體等多處傷勢,耳朵被打到耳鼓穿孔、雙側傳音性聽障。
林男被許男等人限制在該處不得離去,林男還被繩索綑綁手腳,許等人要求林男需拿出200萬元現金,才能獲釋,林男被許男等人開車押往台中市住處拿錢時,林男趁許男等人爭執時,趁隙逃離。
檢方依加重強盜等罪起訴,彰化地院審理時,許男被依強盜未遂罪,判刑5年,其餘涉案人則被依攜帶凶器剝奪他人自由罪,分判1年6月至2年2月徒刑。
此案陳姓男子等3人向台中高分院提起上訴,二審審酌,陳男、粘男、莊男等3人已用各賠償17萬元,與被害人達成和解,被害人也同意給予三人輕判、緩刑,因此撤銷一審判決,改判3人1年4月至2年徒刑,緩刑3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接受法治教育2場,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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