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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割頸少年孝順被害家屬延燒 高院夜半聲明:凶手律師提修復式司法

新北市楊姓國中生遭郭姓少年持彈簧刀割頸死亡,扯出法官在審理案件時,詢問被害者家屬「你願意接受郭○○(凶手)好好孝順你嗎?」,輿論撻伐。台灣高等法院26日深夜11點49分發聲,澄清是因凶手的律師提出「修復式司法聲請」,本案前手法官因此詢問被害家屬有無接受各種形式補償的可能性,被害家屬拒絕後,並未要求他們接受。

高院表示,刑事訴訟法第271條之4所定的「修復式司法」,目的是藉由有建設性的參與及對話,在尊重、理解及溝通氛圍下,尋求彌補被害人的損害、痛苦及不安,以真正滿足被害人的需要,並修復因衝突而破裂的社會關係。為貫徹此精神並提升成效,法官依被告的聲請,於聽取檢察官、代理人、辯護人及輔佐人的意見後,可以轉介適當機關、機構或團體,由專業的修復促進者以更充分的時間、更完整的資源來進行修復式司法程序。

少年割頸案在高院審理時,換過承審法官,前手法官在準備程序時,因凶手的律師聲請修復式司法,法官因此向被害人家長說明修復式司法的意義,並強調必須以雙方的理解與同意為前提,且被告也須真誠提出可以做到的方案,於是詢問被害人家長有無接受任何形式補償的可能性。

高院表示,前手法官舉「2名少年被告孝順被害人家長」為例,因被害人家長當場拒絕,法官即諭知暫不處理修復式司法,未要求被害人家長接受此方案。

聲援楊姓國中生的團體「孩想陪你長大」26日至司法院前陳情,批評因少年案件不公開審理,反造成受害者家屬飽受司法、凶手律師羞辱、霸凌、折磨。

「孩想陪你長大」24日在臉書上貼文,點名律師林月雪「要求被害家屬不得再受訪並提到案情內容」、「調閱死者父母資產清冊,並以此降低賠償金額」、「再次要求法院提死者的身障姊姊的資產清冊」。

早在今年3月6日高院開庭時,告訴代理人希望郭與林女能脫掉口罩答辯以示尊重,但兩名少年凶手置若罔聞;庭後,陪同被害人家屬出庭的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人員,竟遭律師林月雪警告不能與記者接觸、轉述「不實內容」,還嗆將向法官要求不讓犯保人員旁聽,宛如在法院走廊罵街。

新北市楊姓男國中生在校遭割頸身亡案,台灣高等法院23日宣判,楊的父親走出法庭痛哭失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新北市楊姓男國中生在校遭割頸身亡案,台灣高等法院23日宣判,楊的父親走出法庭痛哭失聲。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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