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外包照服員愛慕女子涉跟蹤騷擾 遭判拘役40日
在醫院擔任外包照服員的余姓男子,愛慕在醫院上班的1名女子,除到公車站等地等候女子外,還到辦公室準備向對方求婚,女子報警處理,檢方偵結聲請簡易判決,法院判余男拘役40日。
根據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刑事簡易判決書,余男在彰化縣內某醫院擔任外包照服員,除愛慕在醫院上班的1名女子外,也希望能在醫院工作。
余男自民國114年7月2日至114年8月4日,多次透過手機通訊軟體傳送求職及示愛訊息給女子,警方接獲女子報案核發書面告誡給余男,余男竟把畫面告誡文件當成是結婚證書。
余男多次前往女子辦公室及醫院外的公車站,宣稱準備向女子求婚,也請女子同事轉交結婚鑽戒,女子心生恐懼向彰化警方報案,檢方偵查終結,認為余男涉犯跟蹤騷擾防制法之跟蹤騷擾罪嫌,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
彰化地院審理此案,法官認為被告無視告訴人畏懼、擔心,其反覆、持續性的跟蹤騷擾行為,致告訴人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告訴人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承受無端之恐懼、壓力,已犯跟蹤騷擾罪,處拘役40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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