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斷交3年宏都拉斯仍欠我133億 吳志中證實追討:該歸還的都要歸還

他搭國內線班機被要求看護照一票人不信 內行人曝原因:是真的

環保局外包駕駛涉收賄清廢棄物 嘉檢依貪污起訴

嘉義環保局外包公司駕駛侯男被控今年8月間,私自駕駛公務抓斗車載運吳男委託的廢棄物並隨處棄置,2人均獲不法利益,嘉檢偵結,均坦承犯行,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據嘉義地檢署起訴書,40歲侯男任職的公司,為承包嘉義縣環保局環境衛生維護計畫標案,負責縣境廢棄物清理、環境清潔工作,侯男平日需依環保局派工日誌表,駕駛環保局車輛外出執行工作。

嘉檢表示,58歲吳男於今年6、7月間,受台南市某公司委託,清除、處理廢塑膠混合物,並暫置在嘉義縣東石鄉一家企業社土地上;吳男於8月間聯繫侯男協助處理,侯男駕駛小貨車載運3大袋(每袋約300至400公斤)廢塑膠混合物至六腳鄉無地號土地棄置,吳男交付新台幣2400元予侯男,吳男獲得免除清除處理費用3000元。

嘉檢說,侯男於8月24日下午駕駛環保局名下的公務抓斗車前往東石鄉某企業社,由吳男駕駛堆高機協助將廢塑膠混合物放置在抓斗車內,並交付6400元予侯男,侯男則駕駛抓斗車載運至一處偏僻土地棄置,吳男獲得免除清除處理費用7200元。

侯男駕駛環保局抓斗車上,因有裝填廢塑膠混合物的太空包,過於突兀,民眾發覺有異通報環保局並報警,嘉義縣警察局朴子分局循線查獲。

嘉檢表示,吳男坦承無廢棄物清除、處理許可文件,且委託侯男清運;侯男坦承受吳男委託清運廢棄物,並收取報酬。

嘉檢說,侯男為受公務機關依法委託從事與委託機關權限有關的公共事務,屬刑法上的公務員,因此,侯男涉及貪污治罪條例的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等罪嫌、吳男涉及行賄罪嫌,均依法起訴。

環保局 嘉義 廢棄物

延伸閱讀

靜桃專案嚴防噪音擾鄰 楊梅警一晚逮6車開罰

向光電業者收賄1480萬 雲林縣議長黃凱不違背職務收賄判4年10月

農機上路前記得要清洗!屏東縣環保局今年開罰11件最高可罰6千元

埔里擬蓋廢棄物掩埋場 居民盼理性討論守護水源

相關新聞

羈押庭長達7小時原因曝 嘉市警偵查隊分隊長涉貪羈押將抗告

嘉市警局第一警分局偵查隊何姓分隊長涉嫌包庇轄內連鎖電子遊藝場,涉犯洩密及貪汙收賄等罪,嘉義地檢署聲羈押禁見,地方法院昨晚7時開羈押庭,經長達7小時檢辯攻防,直到凌晨2時才裁准羈押禁見。對此結果,何姓分隊長不服,下周一將委由律師提抗告。

虧大了!周玉蔻罵趙少康「拋妻棄子」賠20萬 法官再判她賠民視150萬

媒體人周玉蔻在放言傳媒、民視「辣新聞152」節目和臉書指中廣前董事長趙少康「拋妻棄子、不認骨血」,法院判周女、民視連帶賠償趙200萬元,周女單獨賠償20萬元;民視支付趙205萬元後,向周女請求清償債務15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審理,今判周女應給付民視150萬元。可上訴。

華訊綠能充電樁投資攏系假!吸金1.9億 總裁潛逃、執行長聲押禁見

華訊電能公司被控利用世貿中心加盟展機會,抑或是臉書廣告,要民眾投資「FAFAGO綠能充電樁」,2年內吸金1.9億,調查局機站昨天搜索約談14人到案,由於總裁「陳建寰」逃亡,台北地檢署清晨依違反銀行法罪聲押禁見執行長謝博鈞等3人。

毒駕男撞斷所長腿拎水果探病 家屬嚇「我們無福消受」

彰化縣埔鹽分駐所所長陳國銘日前查緝毒品犯,遭施姓男子疑毒駕並倒車輾斷其雙腿,導致右腿髕骨粉碎性骨折,彰化地院裁定施男「無保請回」,檢方準備抗告。陳國銘目前住院治療,但陳的女兒昨晚在Threads發文揭露施男竟不請自來,突然拎著水果禮盒直闖父親病房,讓家人相當恐懼中

獨/東港安泰醫院大火奪9命 屏檢重啟偵辦後起訴蘇清泉等4人

屏東東港安泰醫院2024年10月大火釀9死,燒出醫院多處違建、申報不實,屏東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等罪嫌偵辦醫院創辦人、立委蘇清泉等人,2025年8月屏東地檢署緩起訴處分,高檢署高雄分署審查認為不妥,去年10月撤銷緩起訴發回屏檢重啟偵辦。屏檢歷時約8個多月偵辦,2日偵結公告,依違反建築法、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蘇清泉、蘇的胞兄蘇威菘、水電設備士鄭男、安檢師郭男共4人。

獨/歌手邱軍酒駕撞死人判10年 法院「防逃」限制出境出海8月

歌手邱軍涉嫌酒後駕車肇事逃逸並致人於死,基隆地院國民法庭4月29日判處邱軍應執行有期徒刑10年。基隆地院法官認為,邱軍犯罪嫌疑重大,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者,裁定自5月26日起,限制出境、出海8月。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