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2女來台 到九份扒走3日本遊客皮夾 法官判有罪服刑後驅逐出境
兩名蒙古籍女子來台後,到新北市九份商圈,共扒走3名日本籍遊客的皮夾被捕。法官審理後,依竊盜罪分判3月、2月徒刑,並在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判決指出,犯案的甲女、乙女今年8月12日以觀光名義入境我國,同月17日前往九份老街旅遊時,乙女當晚近7時,在「阿妹茶樓」對面平台,趁日本旅客不注意,用手偷走內有現金新台幣5000元、日幣5萬元的皮夾。
今年11月13日,甲女和乙女又以觀光名義入境我國,11月14日前往九份老街旅遊,傍晚時在阿妹茶樓前,甲女趁另1名日本旅客不注意之際,徒手偷走內有現金新臺幣5700元、日幣4萬元和1張信用卡的皮夾。
當晚近7時,甲女又在阿妹茶樓前,徒手竊取日本遊客內有現金新臺幣2800元、日幣4萬元、6張信用卡和2張金融卡的皮夾。
11月15日甲女和乙女又上九份,伺機犯案。當天發生遊覽車火燒車事故,前往處理的員警發現兩人在圍觀,跟監並通報支援,當晚拘提到案,除查扣兩女手機,並扣得金項鍊1條、面額100元美元1張、面額1元美元2張、面額50元新加坡幣10張、面額2元新加坡幣1張、面額1萬元韓幣4張、面額1萬元日幣7張、面額1000元日幣4張、面額1000元新台幣8張、面額100元新台幣7張等物品。
基隆地檢署檢察官偵訊時,兩女坦承犯案,檢方起訴甲女涉犯2起竊盜案,乙女涉犯1起竊盜案。基隆地方法院法官開庭時,兩女也認罪,並與報案提告的日本遊客指述大致相符,加上現場監視器錄影畫面截圖等證物,法官認定兩女犯行。
法官審酌兩女竟自蒙古國至我國行竊,不僅擾亂我國社會治安,也危害告訴人財產權。衡量兩女犯罪手段、犯後態度、自述智識程度、家庭生活經濟狀況等,甲女2罪各判刑2月,應執行3月徒刑;乙女判刑2月,如易科罰金均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
法官指出,2名蒙古籍被告在我國境內犯罪,並受有期徒刑宣告。兩人來台僅為觀光,難認有何經濟來源,刑期執行完畢或赦免後,再以其他不法行為謀生可能性極高,有繼續危害社會治安之虞,諭知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