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言詞辯論 沈慶京:人生無奈水長東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柯文哲政治獻金案,去年底依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圖利、公益侵占與背信等罪嫌起訴前台北市長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等11人,具體求處柯文哲總計28年6月徒刑。
台北地方法院自15日起進行言詞辯論程序,公訴檢察官於15日全日、16日上午就京華城案涉圖利、行、收賄部分進行論告,柯文哲及辯護人於16日下午、17日上午答辯;沈慶京昨天下午完成答辯,沈慶京律師今天接續答辯。
北院排定,柯文哲、沈慶京及辯護人答辯結束後,辯論順序依序為張志澄、吳順民、應曉薇及辯護人。12月19日進行彭振聲、黃景茂、邵琇珮言詞辯論程序。
李文宗、木可公司董事長李文娟、柯文哲涉及政治獻金、背信相關部分,於12月22日進行言詞辯論程序。12月23日上午進行會計師端木正涉案部分言詞辯論,12月23日下午及24日全天進行結辯,若先前已辯論終結的被告,無須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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