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與英國司法合作 第3名受刑人移交英國服刑
法務部國兩司今天表示,昨天已順利將1名在我國服刑的英籍受刑人移交英國警官接返回國服刑,這是我國與英國簽署「受刑人移交協議」之後,移交返回英國服刑的第3名英國籍受刑人。
法務部表示,為有助於外籍受刑人重返社會並兼顧我司法主權,台、英兩國2016年4月間簽署台英受刑人移交協議,也與歐洲地區德國、波蘭、丹麥、瑞士等簽署受刑人移交協議,迄今已完成移交7名德籍受刑人、3名英籍受刑人、1名丹麥籍受刑人、1名波蘭籍受刑人及1名瑞士籍受刑人分別返回其等母國繼續服刑。
這次法務部在與「英國在台辦事處」密切合作下,共同協助在我國服刑之英國籍受刑人得以返回其母國執行剩餘刑期,除有利受刑人家屬就近探視外,亦有益於受刑人將來復歸社會,達刑罰特別預防之效。
法務部表示,本件英籍受刑人移交案,是於2025年2月間由英國在台辦事處透過外交部提出請求,經本部「跨國移交受刑人審議小組」於10月23日決議同意移交。
為使受刑人移交順利進行,法務部持續與英方及相關單位聯繫並交換意見,多次召開工作會議,邀集英國皇家監獄及假釋署、英國在台辦事處、外交部、內政部移民署、調查局國際事務處等機關人員共同討論,擇定移交地點、安排戒護措施及規劃執行細節,以確保符合跨國移交受刑人執行的程序,移交於昨日順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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