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超玄!鄭麗文出席法鼓山除夕撞鐘 手中紅繩「2度劇烈抖動」險站不穩

冬奧性感荷蘭女將奪金露內衣進帳百萬美金 男友網紅拳手更會賺

辛柏毅仍失聯 妻以他名義做這善事:盼你在海某處被找到讓我帶你回家

肛門灌水、捏生殖器...狠父嫌2歲兒不服管教虐打死 判18年定讞

陳姓男子不滿2歲兒子不順從管教,多次施虐,包括以棉繩綑綁雙手,蓮蓬頭水管插入肛門灌水、毆打等,最後用拳頭捶打男童腹部2次,導致肝臟損傷、胃破裂,送醫不治。台南地院國民法庭判陳18年徒刑,陳就量刑上訴,台南高分院駁回;最高法院維持二審見解定讞。

陳姓男子(31歲)妻子及育養的一雙姊弟4人同住台南市中西區平價飯店雙人房;2023年7月23日至10月18日晚間7點間,陳認為兒子不順從管教,多次傷害及虐待,男童身上多達20多處擦挫傷、瘀傷。

陳施虐手法包括入睡前以棉繩綑綁雙手,2度用蓮蓬頭水管插入肛門灌水,手捏生殖器,甚至將兒子身體伸至窗外威脅丟下樓,還以冷水沖淋、徒手或以器物擊打身體。

2023年10月18日,幼子剛吃中餐,陳在飯店房間用拳頭搥打平躺的男童上腹部2次,再用手掌重壓同一部位,男童因肝臟損傷及胃破裂,胃內容物流出約500毫升於腹腔,男童腹膜發炎並引發敗血性休克。

陳與妻子當晚發現兒子沒反應,送醫急救無效。生母被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一、二審均被判2年,已入監服刑,她出庭作證哽咽說「沒做好母親的責任」,每天都在反省,出獄將為兒子辦法會,減輕病痛。

南院國民法官法庭認定陳姓生父犯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致死罪,判18年徒刑。陳上訴指原審量刑過重,漏未審酌他還有1名稚齡未成年女兒的最佳利益,與已內國法化的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CRC)和高分院另一矚目案件判決意旨相左,請求輕判。

二審認為兒童權利公約第14號一般性意見內,也肯認父母因受刑事追訴有需與子女分離情形,未干預法院依法量刑職權;且兒童為父母保護對象,非父母為違法行為後減輕刑責託詞,不能用以認定原判決科刑裁量不當。

上訴審法院對國民法官案第一審判決應尊重,台南高分院認為陳無「情堪憫恕」情事,駁回他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二審認事用法無違誤,也駁回陳上訴,全案確定。

★《聯合新聞網》關心你:遇到家暴事件,請打113保護專線

陳姓男子不滿2歲兒子不順從管教,多次施虐,包括以棉繩綑綁雙手,蓮蓬頭水管插入肛門灌水、毆打等,最後用拳頭捶打男童腹部2次,導致肝臟損傷、胃破裂,送醫不治。台南地院國民法庭判陳18年徒刑,陳就量刑上訴,台南高分院駁回;最高法院維持二審見解定讞。記者王宏舜/攝影
陳姓男子不滿2歲兒子不順從管教,多次施虐,包括以棉繩綑綁雙手,蓮蓬頭水管插入肛門灌水、毆打等,最後用拳頭捶打男童腹部2次,導致肝臟損傷、胃破裂,送醫不治。台南地院國民法庭判陳18年徒刑,陳就量刑上訴,台南高分院駁回;最高法院維持二審見解定讞。記者王宏舜/攝影

國民法官

延伸閱讀

5歲女童向姊炫耀拿到教練糖果...母聽到「雞雞」嚇壞 揭狼師惡行

里長受招待率團赴魯 中共交代「國民黨自己兄弟」...今二審仍無罪

桃園龜山男強擄女童猥褻判2年4月 上訴再遭令入適當機構安置半年

直排輪教練緩刑內再犯!哄女童嘴巴碰生殖器 塞糖果要她封口

相關新聞

新北割頸案楊爸爸怒轟少事法是惡法 民團發起3月立院前為孩子上街

新北市校園割頸案,犯案的郭姓少年與教唆的林姓少女判刑12年、11年確定。楊姓被害人的父親日前悲痛發出18點聲明,怒轟「少...

好奇同事年終...彰化芬園鄉農會員工「私查36筆帳戶」遭法辦

彰化芬園鄉農會傳出內部人員違規查詢帳戶資料,引發資安疑慮。據了解,農會信用部一名資深員工涉嫌利用職務權限,擅自登入系統查...

第6次申請假釋駁回!「最貪女檢察官」索賄2300萬判12年繼續關

有「最貪女檢察官」之稱的台灣高檢署前檢察官陳玉珍,向電玩業者索賄2300萬元,依貪汙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確定,2019年...

高金素梅服務處遭搜索 台北地檢署:目前不便回應或說明

國民黨立委羅智強今天上午7時許突然在臉書表示,「賴政權正在搜索高金素梅,民主寒冬來臨下一個又是誰?」,接著又錄製影片指出...

更衣間15刀奪命 妻涉家暴殺夫嘉檢殺人罪提起公訴

嘉義縣水上鄉去年8月發生一起震驚地方的家庭悲劇。嘉義地方檢察署偵查上午終結,認定30歲黃姓女子涉嫌在住處更衣間持刀猛刺1...

國台辦列為「台獨打手幫凶」 女檢陳舒怡派花蓮地檢署檢察長

法務部今年開出6個一審檢察長職缺,檢察官人事審議委會民選委員推薦12人供部長鄭銘謙圈選,名單今經全體檢審會確認公布,包括...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