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黃崇仁發內部信證實!力積電18億美元售廠美光 切入HBM供應鏈

屢傳婚變!洪榮宏開唱第三任嫩妻神隱 消失55年歌后來了

獨/士官長推女同仁屁股上軍車、LINE問「錢債肉償」 20年軍旅確定收

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烈嶼守備大隊周姓士官長環抱女性同仁大腿、推屁股上中型戰術輪車,在LINE群組中寫下「好噢,接受錢債肉償嗎?」字語,遭投訴違反性別分際,大隊查證屬實,人事評審會記周大過2次。周不服,提訴願遭駁後改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更一審判周勝訴,但最高行政法院廢棄原判決,改判他敗訴確定。

周為烈嶼守備大隊一等士官長,2021年任職機械化步兵連期間,傳出環抱女性大腿往上舉、推她們的屁股上戰術輪車、以膝蓋頂住她們背部,並握住手腕往後拉,在LINE群組對話時,也有性別歧視用語。

烈嶼守備大隊認為周姓士官長違反「任何時機不得藉機蓄意並碰觸同袍身體」、「服勤與工作期間,言行舉止應合於禮儀規範,嚴禁言行動作有輕浮、曖昧、戲謔等不當行為」、「國軍人員間相處及通聯,不得言談與性意味、性別歧視有關之言語」等國軍人員性騷擾處理及性侵害預防實施規定。

周表示,人評會認定他有7項言行不當的行為,但一些行為是為了幫助女同仁「盡快上車」,以免耽誤時間,並非性騷擾,而他的言語或簡訊也應只是「輕度」的騷擾,會環抱女同仁大腿並上舉只是「開玩笑」。周承認行為不當,並表示願意接受懲罰,但大隊卻給他最重度的懲處,認為他不適合服役,明顯違反比例原則,因此聲請撤銷訴願決定與原處分。

大隊表示,周的軍旅生涯20年,應為連隊士官兵表率,但遭被害女性反映違失,嚴重影響部隊軍風紀,自應嚴懲。大隊指從周的動機、對領導統御或軍事紀律的影響來看,參考國軍軍風紀改革專案所列懲罰基準表規定,核予大過2次無不當。

原本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軍方懲罰是為嚴明官兵互動分際、維繫部隊紀律,性質屬內部管理措施,不得提起行政訴訟,裁定駁回。但最高行政法院認為大過2次足以改變軍人身分,應准許提起行政訴訟,裁定廢棄、發回。

北高行更一審認為周姓士官長是基於「開玩笑心態」而與女性同仁嘻笑打鬧,從女性同仁的反映來看,不算重度違失。大隊沒衡酌周與這些女性同仁本來就是軍中同袍,所為或是玩笑、或是幫助她們上車,只因他「士官督導長」的身分而從重懲罰,處分違法,判訴願決定及原處分均撤銷。

大隊上訴,最高行政法院見解再次與北高行歧異,逆轉改判周敗訴,全案確定。

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烈嶼守備大隊周姓士官長遭投訴違反性別分際,人事評審會記周大過2次。周不服,提訴願遭駁後改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更一審判周勝訴,但最高行政法院廢棄原判決,改判他敗訴確定。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陸軍金門防衛指揮部烈嶼守備大隊周姓士官長遭投訴違反性別分際,人事評審會記周大過2次。周不服,提訴願遭駁後改提行政訴訟,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更一審判周勝訴,但最高行政法院廢棄原判決,改判他敗訴確定。示意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性別歧視 士官長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 性騷擾 軍人

延伸閱讀

假投訴真詐財?「好鄰居」噓寒問暖博信任 婦被騙下載APP慘失21萬元

《大生意人》陳曉認老了過時?「戀愛導師」孫千巧思激盪新火花

陪你過假日?Harry Winston打造101聖誕裝置 薑餅人LINE貼圖太討喜

影/李洋現身中山女高校慶 歡迎學生一同晨跑

相關新聞

獨/成功嶺天兵慘了!打遊戲愛睏站哨偷睡覺 慘遭302旅長親抓包

時任成功嶺營區陸軍三O二旅龍姓上兵,休假時因不眠不休玩線上遊戲,隔天回營站哨擔任哨長時精神不濟,一見查哨官查哨完畢後就盤...

影/藝人陳向熙閃兵案外案...BL劇組告詐欺 今低調出庭

前男團Spexial成員陳向熙(Teddy)去年因閃兵案被拘提、起訴,BL劇「向流星許願的我們」劇組火速換角止血,且認為...

「借竅驅魔」案大逆轉!6幹部輪番上陣打死女信徒...無罪改判7年

「中華白陽四貴靈寶聖道會」2019年爆發「借竅驅魔」打死女信徒震驚社會,創辦人林欣月自封「聖師」,台中地院一審耗時5年依...

花蓮檢調追查馬太鞍溪洪患撤離不實!當庭逮捕光復鄉長林清水聲押禁見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洪災釀19死、5人失蹤,花蓮檢調昨天發動搜索,帶回鄉長林清水等4人偵訊,檢察官認為林清水等人未依災防法...

天災人禍?花蓮馬太鞍堰塞湖洪災 檢大舉搜索光復鄉公所及鄉長住處

馬太鞍溪堰塞湖去年9月發生洪災,造成19人死亡5人失蹤。花蓮地檢署今天上午7時指揮檢調發動搜索,前往光復鄉長林清水住處、...

北市議員陳怡君涉詐助理費及收賄案 偵審近1年今將宣判

台北市議員陳怡君及助理遭控詐領助理費384萬餘元,另涉關說建案收賄70萬餘元,士林地檢偵結依貪汙、偽造文書、洗錢等罪嫌起...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