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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下女嬰後從3樓丟下摔死 母被判有期徒刑3年
屏東縣柯姓女子2023年7月生下一名女嬰後,竟將親生骨肉從3樓丟下,導致女嬰全身多處重傷,送醫急救後不治死亡。屏東地方法院審理後今日下午宣判,柯女犯刑法生母殺嬰罪,處有期徒刑3年,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柯女2023年4月間得知懷有身孕,7月5日清晨5時許在屏東市租屋處3樓浴室產下女嬰,沒想到6時許就將女嬰從3樓窗戶向外丟下,女嬰撞擊1樓鐵皮屋浪板再墜落路面,包括頭部、內臟、體外等多處重傷,路過民眾見狀連忙報警,但女嬰仍傷重送醫急救後不治。
事後檢察官認為柯女智商偏低、未完成高中學業;無穩定職業且經濟狀況不佳;生產後呈現憂鬱狀況,經鑑定控制能力較一般人弱;得知懷孕時已錯過人工流產時機;社會支持薄弱等不得已事由,依刑法生母殺嬰罪將其起訴。
法官審理後認為,柯女為了避免女嬰重蹈其負面成長經驗而犯案,使剛出生的女嬰承受難以言喻的痛苦及喪失生命,所生危害重大;但考量其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素行尚可;兼衡其犯罪目的、動機、手段、智識程度、家庭生活、經濟狀況,及不得已之事由等,量處有期徒刑3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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