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0:00 /
0:00
自稱「台灣第一特務」...軍情局退役上校張超然當共諜 判關1年半定讞
自稱「台灣第一特務」的軍事情報局退役上校張超然,受中共對台情報人員指示,在台吸收退役軍官當共諜、安排與中共情報官員餐敘,最高法院依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罪判張1年6月徒刑定讞。
另外,被吸收的同案被告、軍情局退役上校周天慈依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罪判處1年2月徒刑、退役少將岳志忠被依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未遂罪,判處10月徒刑確定。
判決指出,張超然、岳志忠、周天慈皆是退役軍官,張2008年間安排中共情報官員和周餐敘,從事發展組織行為,周也成功被吸收。張超然、周天慈2012、2016年間安排岳志忠與中共情報官員餐敘,並成功吸收岳。
張超然、周天慈2013年邀傅姓軍情局退役上校赴大陸,張曾親自陪同傅搭機前往,並在當地面會大陸國安人員談事,但傅因故未被吸收。張超然2016年間引介一名王姓軍情局退役上校去大陸,王也成功被吸收;另岳志忠、張超然、周天慈2017年間企圖吸收劉姓軍官,也因故未遂。
檢調2020年10月搜索約談張超然、岳志忠、周天慈等人,張移送複訊時喊冤,不過被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張羈押滿4個月,依國安法起訴全案,移審時以30萬元交保,還長期限制出境。
一、二審理認為,張超然、周天慈違反2019年7月3日修正前國家安全法第2條之1規定,而犯同法為大陸地區行政機構發展組織罪;岳志忠犯為大陸地區行政機構發展組織未遂罪等罪。
一、二審均依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罪判張超然1年6月徒刑、周天慈1年2月徒刑;另依國家安全法發展組織未遂罪判岳志忠10月徒刑。案件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判決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