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連署「藍罷團」賴苡任不認罪 律師批:國家機器要負舉證責任
台北地院審理國民黨台北市黨部前主委黃呂錦茹等涉罷免連署不實案,黃呂等人認罪,罷免民進黨立委吳思瑤的「藍罷團」召集人賴苡任不認罪。法官今天傳賴出庭,賴否認犯罪,他的律師魏憶龍表示,由國家機器發動的程序,檢察官要盡舉證責任。
賴苡任今天表示,今年2月5日去國民黨台北市黨部討論的是「吳沛憶案」,沒討論「吳思瑤案」,因「吳沛憶案」的備補領銜人資格不符,當然就知道自己資格也不符。
檢方指控賴苡任在市黨部指導不詳志工抄寫黨員名冊,賴說,不詳志工是誰?檢方應負舉證責任,而偵查中的自白並沒提到「指導」,他的自白是被檢方所誘導,不應由被告積極證明無罪,應由檢察官積極證明被告有罪,還批檢方混淆視聽。
賴苡任的律師魏憶龍表示,檢方稱賴苡任指導志工,賴指導也好、轉達姚富文的話也好,重點是賴沒有自證無罪的義務,既然國家機器對罷免連署發動刑事程序,要入人於罪,檢察官怎麼可以忘記應負的舉證責任?
公訴檢察官說,賴苡任不是只有指導志工抄寫,而是全部參與犯案過程,檢察官會根據全部卷證說服法院,而不是像賴苡任所言「割裂式」指控檢方說不出志工的名字。
今天準備程序賴苡任聲請傳喚黨、志工滿志剛、林叡、董佳瑜,檢方聲請傳喚台北市議員張斯綱、黨工黃呂錦茹、初文卿、姚富文、劉思吟,合議庭評議後決定
不實連署案檢方起訴5人,曾有3人羈押,黃呂錦茹今年4月25日於偵查中檢察官第2次聲押才獲裁准,今年8月1日審判中獲以1000萬元交保,同案羈押禁見中的國民黨台北市黨部書記長初文卿、國民黨台北市黨部總幹事姚富文各以200萬元交保。
依檢方起訴書,黃呂錦茹為免台北市議員鍾小平搶先申請罷免民進黨吳沛憶,召集黨員及志工2天內共偽造5211份「雙吳」吳思瑤、吳沛憶的罷免提議書,涉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偽造文書罪。
檢方認定,「藍罷團」所偽造的提議人名冊按里分類造冊、裝箱,黃呂全程在場監督,吳沛憶罷免提議部分偽造2537份,偽造比率96.2%,吳思瑤罷免提議部分偽造2674份,偽造比率則則是94.18%,檢方共起訴黃呂錦茹、初文卿、姚富文、賴苡任和國民黨台北市第四區黨部執行長陳奎勳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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