趁前女友病弱襲胸!嘉義男深夜伸手猥褻判8月
嘉義一名郭姓男子趁前女友因感冒藥熟睡、無法抗拒時伸手襲胸,事後女子憤而報案。嘉義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行為違反性自主權,依乘機猥褻罪判處郭男有期徒刑8月,可上訴。
判決書表示,郭男與前女友分手後,因欲向女方收取代購感冒藥的費用,在女方同意下,今年5月27日晚間前往女子位於嘉義縣中埔鄉的住處收款。郭男抵達時已是隔天凌晨2時許,進入2樓房間時,發現女子因服藥沉睡。
檢警調查,郭男見狀竟起乘機猥褻的犯意,趁女子無法察覺與抗拒,躺在其身後,徒手伸入睡衣內抓揉胸部,以滿足自身性慾。女子醒後感到受辱,事後向警方報案,檢方依乘機猥褻罪將郭男起訴。
法院審理時,法官認為郭男為智識正常成年人,竟在前女友身體虛弱、熟睡的情況下違背信任實施猥褻行為,顯然未能理性控制情慾,侵犯他人性自主與身體權益,行為實屬不當。考量其前科素行尚可、犯後在庭上始坦承犯行、尚未與被害人和解(被害人無調解意願)、及其家庭與經濟狀況等多項情狀,量處有期徒刑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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