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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上網購買國考證書應徵護理師獲錄取 上班2天自首判拘役
張姓女子自購物網站購入偽造考試院護理師及格證書及台中科大學士學位證書,今年5月面試高雄榮民總醫院台南分院護理師後錄取,6月9日報到,11日心虛到台南地檢署自首,經查證她並未取得國考證書,法官認她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拘役50日,緩刑2年,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
檢方起訴,張女於2022年9月間、2024年6月間,自購物網站上購入偽造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證書及台中科技大學學士學位證書各1紙。她今年5月間到高榮台南分院面試時,佯稱自己有護理師證書且畢業於台中科大,面試人員誤信其資格,經審核後通知她錄取。
張女於6月9日報到時,即交付該偽造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護理師證書及台中科大學士證書等資料給高榮台南分院。6月11日主動到台南地檢署自首,坦承犯行。高榮台南分院向台中科大、考試院及衛福部查詢,同月23、27日函覆張女未取得國考證書等。
台南地院指出,張女明知未通過護理師國家考試、未領有護理師證書,也未取得台中科大學士學位,竟向醫院行使偽造特種文書而應徵護理師,幸經醫院於查核該等證書真實性時發現,法治觀念顯有重大偏差。
而張女實際到職工作的時間短暫,也未因無法勝任工作造成他人生命、身體受有危害,惟醫療護理業務具有高度專業性,攸關他人生命、身體健康重大法益,不應給予過輕懲罰,避免她未來再抱持僥倖心態再犯,及前有竊盜刑事紀錄等一切情狀,認她犯行使偽造特種文書罪處拘役50日,緩刑2年,並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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