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師101禁航區飛無人機不理罰款 怕台積電股票被查扣急繳清
一名江姓女攝影師去年10月間,在北市信義區禁止飛航區域操作無人機,高度快飛越台北101大樓,嚴重違規挨罰30萬元卻遲不繳納,案移執行署桃園分署清查她名下有總額相當的台積電股票,本月12日予以扣押,為了保股,她請雙親幫忙火速繳清。
桃園分署說明,設籍桃園市桃園區的27歲江姓女攝影師,去年10月21日在北市信義區松仁路附近操作無人機,由於該區域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依民用航空法公告禁止從事遙控無人機飛航區域,同時違反飛航高度不得超過逾距地面或水面400呎(約122公尺)限制。
經查發現,江女操控的無人機當時飛行高度約與台北101的1667呎(約508公尺)相當,大幅超越法規限制,形同無視飛航管制,不僅觸犯民用航空法第99條之13及14等多項規定,更對周邊飛航安全構成嚴重威脅,因此遭民航局開罰30萬元。
由於江女未在今年9月19日期限內繳罰鍰,民航局上個月將案件移送執行署桃園分署執行。桃園分署接獲案件立即啟動調查,清查發現江女名下有足夠清償罰鍰包括台積電等多家上市公司股票,執行官於本月12日迅速執行扣押程序。
桃園分署指出,江女一得知台積電等股票遭扣押後,立刻致電分署詢問執行官發生什麼事,同時為了保全名下持有的股票,雙親也在本月19日幫她匯款,一次性繳清30萬元罰鍰。
桃園分署強調,此強力執行案例貫徹行政院「五打七安」政策,維護國家飛航安全,呼籲所有無人機操作者,切勿心存僥倖,務必事先查詢民航局公告的允許活動區域,嚴格遵守高度限制等相關法規,一旦欠繳罰鍰遭移送行政執行,財產恐將面臨查扣,屆時後悔莫及。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