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遭撤!父拿抱枕悶死吵鬧兒 藏嬰屍6年判2年要入獄
黃姓男子8年前嫌不滿4個月大的兒子哭鬧,吵到休憩睡覺,便用橢圓型抱枕蓋男嬰,致意外死亡。黃事後將屍體藏在行李袋6年,於2023年底扔到基隆市中山區中和路168巷的山坡,後來因兒子屆就學年齡未入學,社政機關報警協尋,東窗事發。基隆地院依過失致死罪、遺棄屍體罪判2年徒刑,緩刑4年。台灣高等法院今撤銷緩刑,黃須入獄。
2018年3月,黃妻(2018年4月離婚)外出工作,黃獨自在家中照顧男嬰,因男嬰哭鬧不止,黃受不了,隨手將床鋪上的抱枕放在嬰兒臉上掩蓋哭鬧聲,再呼呼大睡。妻子深夜下班,發現兒子無呼吸心跳,兩人急救仍不治。男嬰死後,被放在行李袋中,後來兩人分居,黃獨自隨身攜帶藏放在居所內,直到2023年底,才將屍袋丟棄山坡。
黃說,兒子是因為他的疏失而死亡,他很後悔,事後「想把小孩留在身邊」。他說,很對不起兒子,之後會好好照顧其他小孩,不會再觸犯法律。
前妻表示,黃有反省,她知道他不是故意的,希望沒給這位小孩的愛分配到其他小孩身上,好好的愛護其他小孩,她沒有提出告訴。
基隆地院認為黃是一時失慮,也深表悔悟,他還有其他幼兒待養育,再次犯案可能性低,依過失致死、遺棄屍體罪判2年徒刑,緩刑4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接受30小時家庭親子關係認知教育輔導。
案經上訴,高院審理後今將一審判決緩刑部分撤銷,其他上訴駁回;換句話說,黃姓男子被判2年徒刑,得進牢裡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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