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棒球隊教練性侵41童 上訴牽拖曾遭性侵影響性認知...二審不採信
台中市一所國小棒球隊松姓教練涉性侵41名學童、犯行90次,一審判1年6月至8年6月不等徒刑,松男認量刑過重,以成長過程中曾遭性侵、猥褻,影響性行為的認知,一審沒有送醫療院所鑑定,有違失而上訴台中高分院,二審審理時,卻未聲請調查證據,二審認上訴無理由,今駁回上訴。
二審指出,松男對一審認定的犯罪事實,沒有上訴,僅認為一審量刑過重,針對量刑部分提起上訴,松男上訴指摘,他在成長過程中,也遭到性侵、猥褻,影響他對性行為的正常認知,一審沒有針對此部分送醫院院所鑑定,有所違失。
二審表示,不過案件審理時,松男與律師未再針對找醫療院所鑑定,聲請調查證據,還對一審的犯罪事實、論罪都不爭執。
二審認為,即便松男所述過去曾遭受性侵害的說法屬實,也僅屬對性行為的觀念有無偏差,是否為犯罪動機形成原因之一的問題,此部分經審酌後,尚不足以動搖一審所作的量刑判斷。
二審審認,雖然松男在審理期間,表明有與被害人和解意願,但多名被害人已在一審時,表示不願與松男和解,其餘被害人經電話詢問,或移付調解後,也都表示不願與松男調解,認定松男上訴無理由,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仍可上訴最高法院。
台中市議員江和樹去年底反映,一名國小少棒隊教練涉性侵學童,犯行包括逼迫口交、撫摸下體、互摸、肛交等,犯行期間還以手機偷拍,若學童不就範,即不讓學童打球,引發社會議論,檢警介入調查,今年3月間由偵結起訴。
起訴指出,松姓男子涉在2019年至2024年擔任台中市一所國小棒球隊教練時,對41名學童犯下強制猥褻、強制性交、違反兒少性剝削等犯行,一共有90次。
檢方痛批松男把學童當「年幼禁臠」、「嚴重敗壞師德」,一審在今年7月間,依強制性交等90罪,判松1年6月至8年6月不等,未定應執行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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