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內涉收賄護航業者 連江縣前秘書長100萬元交保
連江縣前秘書長張姓男子涉嫌在任內收賄數十萬元,護航蕭姓業者。北檢昨天指揮廉政署兵分6路搜索,並約談張、蕭等人。檢察官今天諭令張男1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住居及電子監控。
檢廉獲報,指張男(已退休)於民國109年間連江縣秘書長任內辦理「變更連江縣南竿地區、北竿地區、莒光地區、東引地區、無人島礁等五都市計畫(含細部計畫)通盤檢討案」,預算或預估採購金額為新台幣1985萬元,採最有利標。
檢廉調查,張男妻子的胞弟蕭姓業者疑借牌投標並取得標案,案件履約時,業者疑違反契約面臨開罰,張男涉嫌護航業者過關,事後取得數十萬元賄款,涉嫌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等罪。
北檢昨天指揮廉政署,持法院核發的搜索票,搜索張姓、蕭姓被告等5人的住居所及2家公司共6處所,並約談張男、張男妻子、蕭男等人到案,另由廉政官持函向相關機關調取卷證。
檢察官複訊後,今天凌晨諭令張男1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住居及電子監控,蕭男50萬元交保,張妻請回,其餘被告以10萬元至3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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