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監戒護科員收錢貪汙 讓吳健保違規接見53次 二審今判5年2月
台南縣已故前議長吳健保在台中監獄服刑期間,得知中監高姓戒護科員的次子將辦婚宴,吳即透過友人交付10萬元禮金,高收下禮金後,讓吳獲得特殊待遇,得以違規電話接見53次、2度提供特別餐,一審依貪汙罪,判高5年2月徒刑,二審今審結,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起訴指出,高姓男子(69歲)曾任台中監獄戒護科科員,目前已退休,在職時負責受刑人戒護、生活管理、行為考察等業務,而台南縣前議長吳健保在2020年3月至2024年5月間,在台中監獄服刑,高姓男子則主管吳健保的科員。
吳健保為了獲得獄中特殊待遇,透過友人請託高姓男子關照,在2020年7月間,吳健保得知高姓男子的二兒子要結婚,因此起意藉禮俗之名行賄。
台中監獄當時風聞,將有受刑人或出獄更生人,假藉高子婚宴,致贈高姓男子高額禮金,因此指派戒護科專員,約談、輔導高姓男子,提醒高姓男子身為教區科員,管理眾多收容人,兒子婚禮當日,如遇有人贈與高額禮金,應提高警覺,依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處理,高姓男子假意應允。
高姓男子次子婚宴在2021年3月27日舉辦,吳健保透過不知情的次子、友人前往婚宴,將10萬元紅包送至收禮處,高姓男子得知後,仍予收受賄款,而在吳健保服刑期間,違規安排吳健保電話接見53次,2度違規提供吳健保「特別餐」。
台中地檢署在去年底偵結,認定高姓男子是受吳健保行求後始行起意,收賄方式為混同婚宴禮金掩人耳目,收賄金額為10萬元,犯後全盤否認犯罪等情,依貪汙治罪條例起訴,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沒收犯罪所得10萬元。
台中地院今年5月審結,依貪汙治罪違背職務收賄罪,判高5年2月,褫奪公權3年,全案上訴台中高分院後今天審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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