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兒子照顧他贈百萬給孫女買房 大伯來討遺產法官判敗
新竹駱家長子男不滿么弟和姪女「盜領遺產」,指控么弟在父親過世前後提領其帳號內110萬,而其女兒在購屋時,曾向祖父借款100萬元卻未返還,要求2人歸還210萬。新竹地院審理,其提款均經父親授權或用於喪葬支出,姪女獲得100萬為祖父贈與,全案駁回。
判決書指出,駱父2018年間與妻子同住於駱家么子住所,由其長期照顧,醫療費用、看護薪資等日常開銷多由么子代為處理。駱父生前曾主動將個人帳戶交由么子保管,交付存摺與印章,並授權其代為提領。駱父於2021年12月過世,其妻於2024年離世,駱家三兄妹為共同繼承人。
駱家長子指控,么弟於2021年9月30日、12月6日與12月28日「盜領」父親帳戶內共110萬元,其女兒更於2019年購屋時,向祖父(駱父)借款100萬,么弟一家所為已侵害全體繼承人之所有權,要求返還其210萬不當得利。
法官調查,駱家么弟9月30日提領30萬,有父親親赴銀行的照片與資料作證;12月6日提領40萬也經父親授權,用於支付其生前的生活開銷和照護費用,駱家么弟也提出醫療收據、外籍看護工薪資單等佐證。
至於12月28日提領40萬元,證據顯示駱家三兄妹於父親過世當日曾在么弟家中開會並同意由遺產支付喪葬費,駱姐及堂弟在警詢中也證實「當場無人反對」,認為么弟並無侵占遺產或不當得利情形。
至於駱家長子控訴姪女向祖父借貸100萬,法官調查該筆款項為祖父祝福孫女結婚用於購屋成家之用,屬於祝福而給予的贈與,駱家長子全案並未提出足以證明弟弟侵害遺產,或姪女有借款的證據,其請求均無理由,最終判駱家長子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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