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被催促「還要等你多久?」男刺死友人判無期 再判賠684萬
32歲林姓男子到基隆某友人住在3樓的住處拜訪時,因在1樓遇另名舊識聊天太久,因不滿友人李男說「還要等你多久?」催促他上樓,林涉嫌拿出折疊刀猛刺李男致傷重送醫不治,林男今年5月被依殺人罪判無期徒刑。李母痛失獨子,頓失依靠,法官日前再判決林男要賠償醫藥費、扶養費及慰撫金共684萬餘元給李母。
基隆地院判決書說,去年6月20日晚間7時57分許,林男與陳姓友人抵達曾男基隆3樓住處樓下時,李男在該處等待林男等上樓,但因林家等人正在1樓與舊識高男聊天,遲未上樓,李遂向林男走去,伸手欲碰觸林男且對其說出「你是好了沒?要上去了嗎?還要等你多久?」等語。
判決指出,林男因此心生不悅,在李男靠近過程以右手自口袋掏出折疊刀,並於以左手撥開李右手後,以折疊刀朝李左腹部及右胸口猛力刺擊各1刀,導致受有右側胸腹部穿刺傷、左側腹部撕裂傷、心包膜積液、右側血胸傷勢,當場血流不止。
林男行凶後即逕行乘車離去,經在場高男電聯救護人員,將李男送醫急救,同日晚間9時20分因大量出血,急救無效死亡。基檢去年10月偵結,將林男依殺人罪嫌起訴,基隆地院今年5月依殺人罪判處林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李母另提民事求償,償醫藥費、扶養費及慰撫金共684萬餘元。
法官審理指出,江男殺害李男導致死亡的結果發生,自應為醫療費用、喪葬費用、因此損失的扶養費用負賠償之責。李母辛苦將李男拉拔成人,感情甚佳,李男是李母喪偶後生活唯一支柱。
法官說,李母與兒子從此天人永隔不得相見,家庭一夕生變,天倫之樂永難回復,李母每思及此,椎心之痛難以言喻,悲傷及思念之情更非筆墨所能形容,因此精神受有莫大痛苦,請求林男賠償精神慰撫金200萬元為有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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