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市前議員吳宗憲涉人頭助理費...20年詐千餘萬 檢起訴8人沒收所得
民進黨前議員吳宗憲2022年連任失利,又捲入賄選判2年、緩刑5年定讞。詎料,吳遭檢舉時任議員21年期間,與范姜姓前女友兼助理虛報人頭助理,詐領1455萬餘元,所得花在贍養費、玩股票。桃園地檢署今偵結,將吳、范姜及人頭共8人依貪汙等罪嫌起訴,聲請沒收繳回的犯罪所得。
起訴指出,66歲吳宗憲於2002年3月1日至2014年12月25日曾任桃園縣議會第15至17屆議員,並自2015年11月19日至2022年12月25日擔任桃園市議會第1、2屆市議員,任期橫跨自2002年至2022年。其間,吳明知助理補助費並非議員薪資或個人補貼,卻與51歲范姜姓女助理共謀,透過人頭掛名方式虛報助理名單,詐領補助費。
吳宗憲指示范姜製作不實「聘書」及「遴聘異動表」,將同齡前女友兼3子母親的歐陽姓女子、開設中藥房友人羅姓夫婦、吳父的彭姓女看護兼幫傭、合夥投資葉姓舊識、還有友人張女、劉男等申報為公費助理。
檢調清查,這些人提供身分證件與銀行帳戶,於吳任職期間均非實際從事襄助議員事務者,也非實質助理,竟與吳、范姜共同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之犯意聯絡,造成市議會辦理公費助理聘用業務及出納業務的公務員,誤認歐陽等人確實為助理,核發薪資與春節慰勞金均匯入帳戶,再由吳自行或指示范姜將款項提出挪為私用,總計向桃園市議會詐得公費助理補助費共1455萬6351元。
肅貪專組檢察官范玟茵今年7月22日起持法院核發搜索票,連續搜索11處並傳訊相關人員,確認詐領事證;吳遭羈押後,案情逐漸釐清,涉案人員雖承認犯行並已繳回不法所得,但行為已嚴重損害議會制度的正確性與廉潔。
檢調深入追查金流發現,詐領的千餘萬元並未流向人頭助理,而是全數進了吳的口袋,用於支付兒女贍養費、投入股票交割帳戶,以及服務處的日常開銷,公庫通私庫,行徑大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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